《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规定:“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一规定摆脱了长期以来关于语文学科性质的争论。语文课程教学的本质是促进学生的整体和谐发展。作为一名合格的语文教师,既要从理论上掌握教学方法,又要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善于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也教会学生如何获得知识的方法。这是中学语文教学改革的需要,也是当前开展素质教育的需要。下面沪江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一些关于中学语文教学方法的相关参考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教学方法是教师指导学生为了实现教学目的,在教学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系列办法和措施。它是教师传授知识、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开发学生智力的重要手段。教学在任何时候都是双边的,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之间相互联系的活动方式,是实现预期教学目标而不可或缺的因素,在引导和激发学生有效学习方面,具有独特的意义和作用。教学方法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具有相对性。其二,具有针对性。其三,具有综合性。其四,具有多样性。

  语文教学方法种类繁多,如果将它看作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可以将众多的教学方法从三个方面加以归纳:以教师的教授活动为主的方法系统,主要包括讲授法、串讲法、谈话法、直观演示法等;以学生的学习活动为主的方法系统,如讨论法、研究法、诵读法、发现法、练习法等;以师生双方交互活动为主的方法系统,如问答法、情境教学法、读书指导法等。这三个分系统体现着各自的特点,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

  一、以教为主的教学方法系统

  这一层次的教学方法是人类自有教育、教学活动以来最早出现的以传授知识为主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主要是以语言为媒体,传递知识信息,靠教师的讲述和讲解,使学生掌握语文知识。

  二、以学为主的教学方法系统

  这一层的教学方法是在第一层次教学方法无法适应时代需要之后应运而生的,除了传递知识外,还具有养成技能、发展能力的功效,是教师努力培养学生乐于学习,学会学习的方法。

  三、教、学兼重的教学方法系统

  这一层次的教学方法是以前两个层次的教学方法相互作用为基础的,是前两个层次教学方法的交叉、补充或重组。在具体运用过程中,强调教师的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的和谐统一。一般来说,对以教为主的教学方法要向学生示范的方向发展,把这些方法最终变为学生的学习方法。对教、学兼重的教学方法,注意发挥教与学相结合的教学威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在实际教学中,其实也并不是哪一种方法的单独使用,而是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比如读、议、讲、练的综合使用,就是在一堂课的教学时,既有学生的自主读、同学间的讨论,还有教师的讲解和学生的训练,只有多种方法综合使用,才能确实提高教学效率。

  那么教学方法的使用究竟应该注意什么呢?它应围绕哪些原则来使用呢?

  我认为教学方法的使用应围绕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全面发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全面发展教育,把传授知识与培养品德、授受知识与发展能力、心理发展与身体发展、共同要求与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实现我国的教育目的。

  第二,坚持启发式。启发式是教学方法使用的基本原则。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激发其思维活动,主动探求知识,增强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坚持最佳组合。现代教学方法一般认为教学任务包括三个方面:传授和学习系统的科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培养学生的共产主义世界观和道德品质。这种高度概括的教学任务对选择教学方法具有方向性的意义。

  第四,坚持因材施教。素质教育,提倡因材施教的方法。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在组织教学中把分班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上述各种教学方法,虽然在以往的教学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但是随着素质教育的开展,我们还应努力探索,适应素质教育切实可行的新方法,以便逐渐形成适应素质教育的教学方法体系。在当前基础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过程中,如何应用和完善传统教学方法,应处理好两种关系:第一,正确处理教学方法与学习方法的关系。第二,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教无定法,但有规律。

  总之,沪江小编认为要想在语文教育实践中不断提高教学效率,需要教师用心去揣摩,用心去体会,用心去发现。一句话,语文学科知识的传递不能只靠讲究教学方法和技能,它离不开情感的投入,感情的加深可以促进学习语文知识的兴趣和个性的健康发展,单纯地传递语文学科知识,充其量只是教书匠,不是语文教育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