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大学创建于1956年,时为大连机车车辆制造学校;1958年升格为大连铁道学院,隶属原铁道部管理;2000年2月划转为辽宁省政府管理,实施“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大连交通大学。大连交通大学是一所以轨道交通和复合型软件人才培养为特色的高等学校。

学校有43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管理学、理学、文学、经济学和艺术学6个门类,工商管理、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授予权。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土木工程、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交通运输、工业设计、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13个专业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建设专业,车辆工程为辽宁省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

内容及形式

1、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综合面试形式,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水平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8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指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应届生除外)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则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外国语口语考核

复试中对考生外语口语进行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成绩的计算

1、初试折合成绩=外国语笔试成绩*30%+业务课1笔试成绩*40%+业务课2笔试成绩*30%。

2、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80%+外国语口语考核成绩*2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60%+复试成绩*40%。

录取原则

1、非定向就业考生

各专业按非定向就业考生的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者,则优先录取初试折合成绩高者。录取后(包括在读期间)非定向就业考生不得更改报考类别,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或学籍资格。

2、定向就业考生

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指标使用情况,按导师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每轮次每个导师录取一名考生,直到招生指标使用完毕为止;若同一导师有多名考生报考,则按照导师决定的考生排名顺序依次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