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占地2700余亩,建筑面积119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开设89个本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发育生物学、伦理学等6个“十二五”国家重点学科、理论物理、数学中的分析基础研究及应用、英语语言文学比较与研究、湖湘文化研究等9个“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化学和哲学等22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和哲学、生物学、物理学等3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具备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家级及以上赛区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一项(含)以上授权发明专利;

3、高中阶段在专业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含)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文学作品两篇(含)以上(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诗歌四篇(含,在不同刊物)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专著一部(含)以上,或在具有较大影响的全国性青少年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4、高中阶段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任意一门单科学习中,成绩有三个(含)以上学期位于年级前5%;

5、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