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实施“顶天立地”科技创新战略,科研创新工作取得累累硕果。2016年,自然科学领域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97项,立项数位列全国高校第20位,蝉联地方高校第1位;获国家科技部项目25项;1项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5项成果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其中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6项成果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其中一等奖1项,三等奖5项。人文社科领域获得国家级项目19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4项;30项成果获江苏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12项;3项成果获江苏优秀理论成果奖;21项成果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9项;4项成果获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2015年三大检索收录论文3730篇,其中SCIE收录论文2287篇,位列全国高校第21位,其中“中国卓越国际科技论文”1035篇,位列全国高校第19位。2016年我校共申报知识产权1366件(其中国际专利申请68件),授权知识产权1004件。

一、招生类别与报考资格

1、招生类别: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2、报考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收费标准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确定。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 2017 年 1 月 10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