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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她腿受伤心疼的扬言说要做她人肉垫子的情景吗?甘愿当配角的爱,甘愿当配角的张开。 就像郑薇说的,青春是用来怀念的,所以当三年后与陈孝正再次在同一公司工作时她可以不再像曾经那么冲动,那么不顾一切奔到她身边,这三年也让她有了很大的蜕变,她变得严谨,变得干练。人总会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陈孝正后来跟郑薇说愿意为了她放弃现在的一切,郑薇说不想让他有怨恨自己的机会。当年那个小飞龙也丢掉了自己最为自豪的勇气,在见了自己最好的朋友跟一个只见了六面的男人结婚,后却为了见不值得她爱的人最后一面而丢掉自己的性命之后,也在见了黎维娟跟一个五十岁的老男人结婚还做了两个孩子的继母之后,她意识到,婚姻跟爱情是无关的,她也需要安全感,而陈孝正是一个自己都没有安全感的人又怎么能给她带来安全感。 最后,郑薇嫁给了林静,嫁给了能给她带来安全感的人,嫁给了因为某些原因而错过了七年的人,也嫁给了十八年前就扬言要嫁的林静。我想跟正处青春的我们说一句,想爱就爱,因为青春本就是用来挥霍的!!!

  • 《致青春》一书读后感

    过了就错过了,也没有什么好可惜的。虽说青春终将逝去,但确实也不能因此委屈自己。 正如书里所说,只有阮阮永远的留住了青春。她应该也是最不幸福的一个,与初恋走过六年,最后她也不得不放弃了,与一个见了六次面的人结婚,平平淡淡过着生活,也似乎分不清是幸福还是不幸福。但最后,她却在初恋结婚之前想要见上一面的途中,她带着在她肚子里刚满月的宝宝,永远的留住了青春。值么? 有些事情真的是难以划分界限的。或许阮阮当时是抱着幸福不遗憾的心离开的,所以她认为值得。只是她身边所有人都是替她不值的,就算没有出事,到达目的地,她也见不到他,只因他的一句有事去不了。所以吧,很多事不要知道,蒙在鼓里才是最幸福的,前提是永远不要知道。如果在事后知道,往往那个瞒住真相的人会遭人恨。就像我当时知道有人知道却没有告诉我们的时候,我心里有多么恨她! 现在看来,也是不值得一提的了。 从一开始我强烈想要去看这部电影的心到现在的犹豫不决,都是因为我真的怕在电影院哭。看完这本书心里的感觉真的很难说。 总之,人还是需要学着失去,这的确是一门艺术。最好可以在多年后转头说一句:青春,别来无恙。

  • 《红楼梦》读后感700字

    以我发表的任何评论和感想都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指点。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所著。故事情节十分曲折,主要描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凄美爱情故事,反映了那个年代对个性解放和人权平等的要求,闪烁着初步的民主主义精神。《红楼梦》还叙述了荣国府和宁国府由兴盛走向衰败的过程。 虽然有的同学对我说,读《红楼梦》不读死人才怪。但是,我仍然热忠于它,热忠于它动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我爱故事中的主人公,尤其是爱故事中的“凤姐”,――王熙凤。 大家都知道,王熙凤在故事中扮演的是一个反派角色。可是,我仍然喜欢她。这并不因为她美丽的外表,而是因为她的才能。王熙凤是荣国府炙手可热的管家婆,王熙凤凭着她的万人不及的聪明才智和猴一样的敏锐和精灵,征服了贾家上下人的心。王熙凤办事十分泼辣,因此,在贾家十分有威信。 但是,人无完人,这样的精明能干的女子到底也不完美。王熙凤的不贤良和弄权舞弊,也遭到了世人的严厉谴责。但是,事实上,曹雪芹却十分同情这个使人毛骨悚然的“杀人犯”。为什么?这谁也不清楚,也许只有问早已长眠于地下的梦阮了,然而,最后,王熙凤的身体因不堪精神上的折磨,也就很快垮了下来,她的心理就是变态的,最后的那次精神病发作以及她的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心理变态,都是薄命所致。 其实,王熙凤的本性并不坏,她每有恶念,莫不是有人推波助澜,趁热打铁,就只能她孤军奋战,是不会有那么多人冤死的。但是她一有善念却总是事与愿违,徒劳无功。 因此,我同情王熙凤,更热爱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