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创始于1948年7月中共中央在河北解放区建屏县(今平山县)举办的华北保卫干部训练班,历经华北公安干部学校(1949­—1950年)、中央公安干部学校(1950—1953年)、中央人民公安学院(1953—1959年)、中央政法干部学校(1959—1982年)和恢复中央人民公安学院(1982—1984年)等发展阶段,1984年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改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998年2月,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合并,组成新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于1978年开始举办普通本科学历教育,其前身为公安部政法专科学校,1979年更名为国际政治学院,1984年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官大学)。2000年,交通部北京交通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学校。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着力培养卓越公安人才,竭力为学生提供先进的教学训练设施和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紧扣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需求,建立与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紧密对接的人才选拨、培养、就业机制。以培养“忠诚可靠、专业精通、文武兼备、作风顽强”的卓越公安人才为目标,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和建立课堂教学与警务实践有机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教、学、练、战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校期间,除学习基础课程和专业理论课程外,还进行基础体能、实战技能和职业战能“三能一体”的系统化训练,全面掌握警务战术、信息化作战等实战技能,重点突出长跑、驾驶、泅渡、射击、擒拿格斗等“公大警体五项”,接受警务训练及警务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综合训练,深入公安部门进行警务实践。

(一)政治条件要求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身体条件要求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3.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

4.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体能条件要求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具体见以下表格: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性别
男 子
女 子
测试项目
50米
1000米
俯卧撑
立定跳远
50米
800米
仰卧起坐
立定跳远
合格标准
7"1以内
4'05"以内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
2.2米以上
8"6以内
4'以内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
1.5米以上

(四)外语语种要求

我校涉外警务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五)国防生的体检标准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