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报考须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座落在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60年,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桂林电子工业学院,2006年更名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先后隶属于第四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信息产业部。2000年管理体制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
学校开设有本科专业63个,其中,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个;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学校获得“十一五”和“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9种。学校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未覆盖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工程、工商管理、会计、法律、翻译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1个。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本省美术类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3)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方向)专业报名要求: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6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腿型要粗细均匀,中线笔直。
3、报名方式:严格按各省考点报名要求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18位数字的身份证原件;
(2)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
(3)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5、考试成绩查询:我校将于4月中旬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提供考试成绩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的比例寄发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发通知,合格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6、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