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是省部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工艺学堂,历经湖北中等工业学堂、湖北甲种工业学校、汉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武昌高级工业学校、中南钢铁工业学校、武昌钢铁工业学校的传承与发展,1958年组建为武汉钢铁学院,开办本科教育。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构建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设置有15个举办本科教育的学院、70个本科专业,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2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建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5个省级重点学科,冶金工程、矿业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分别位列全国高校第6位、第7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2017年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年可申请硕博连读,被接收的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培养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三)“申请-考核”制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每年11月~12月可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被接收的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五)上述报考条件若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