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医科大学在1951年创建,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重点大学。该学
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5.填写完整并盖有相应部门公章(鲜章)的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1); 6.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认证办法见附件2)。 以上证件均须审验原件,并将材料1、2、3的复印件和材料4、5、6的原件按上述顺序整理成册交工作人员存档。若材料不全将不能参加复试;若提供虚假材料,无论何时何因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盖章注意事项: 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生仅需学生工作办公室盖章即可);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2.思想政治情况表: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学生处或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往届毕业生由医科大学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人事档案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若报考时所填现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不一致,须由工作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复试报到时需缴纳复试费 1.收费标准。以下费用一经缴纳,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再退还: 第一志愿报考临床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且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150.00元/人; 其他考生:100.00元/人。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科,考试费100.00元/人。
重庆医科大学原名重庆医学院,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而成。1985年更为现名。 1. 学校建设 重庆医科大学原名重庆医学院,根据中央部署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而成,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曾先后隶属于卫生部、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历经近五十年的建设和发展,重庆医科大学已成为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以医科为主的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 2. 专业设置 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儿科学院、中医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和人文社会学院等7个学院和14个系(部)。设置本科专业15个: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儿科医学方向)、临床医学(生殖医学方向)、医学检验学、预防医学、药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生物医学工程、英语(医学英语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卫生方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护理学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3. 人才培养 在校学生7493人(不含校外办学点学生数),其中博士生255人,硕士生1013人,普通本科生4653人;普通专科生140人;应用技术学生912人;成教学生911人;留学生59人。 4.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在职职工4317人,其中教授、主任医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22人;副教授、副主任医师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28人;讲师、主治医师等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339人。有100余名专家教授分别担任多种统编教材的主编、编委以及国家、省、市各级学术团体负责人;有103名专家、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3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教师9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7人,获霍英东教育基金青年教师基金、青年教师奖基金资助4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重庆市首批学术技术带头人37人,重庆市首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6人,首批“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教师37人;重庆医科大学“跨世纪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51人。 5. 交流合作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共选派1000余人次赴美、英、加、日、俄、法、德、澳、荷兰、瑞士等国家及香港地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交流;邀请了272批800余人次的外国专家教授来校讲学访问;聘请了53位来自美、英、法、日、加、澳等国及香港地区的医学专家为我校客座教授。先后有65名来自美、加、澳、日等国的语言专家为我校外语教师。
医科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入选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15年,学考前,请考生务必详细了解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八)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九)临床医学各专业不招收非医学类考生。 (十)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试点项目招生(简称“5+3+X”专业学位博士招生)报考条件: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已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三级学科要求一致)。 2、已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者,须已医科大学创建于1934年,时名江苏省立医政学院。1993年,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学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三级学科要求一致)。 3、对于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二阶段)》)人员和副高及以上医疗职称人员不得报考我校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只能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培训,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我校“5+3+X”专业学位博士培养将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已经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将进入江苏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毕业时符合相关要求,将获得江苏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博士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
分为50分,按初试语种考核;专业科目满分150分,专业科目所考内容为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专业课科目”栏所列科目;以上考核均计入总成绩。 面试部分分为专家组面试和导师面试两部分。其中专家组的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二级或三级学科进行,满分50分,计入总成绩;专家组的面试将对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和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人文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导师面试不计分,但须签署是否同意接收和排列接收顺序,学校将根据当年复试办法统一进行录取和调剂工作。 另外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加试两科主干课程,不能与本人报考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相同。学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考生务必严格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的要求进行报考。最后所有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医科人才的需求非常庞大,很多想要学习的同学问小编应该选择哪所学校就读,因为现在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