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型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在培养目标上各自有明确的定位,因此,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南京条件报考条件

一般而言,符合全国统考(含推荐免试)或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而且不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但是:

(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研究生毕业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2)法律硕士(非法学)要求:非法学专业毕业(法学专业即学科代码【0301】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要求:法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即学科代码【0301】)的毕业生才能报考)。

2、录取类别

全日制专业学位可以非定向或定向培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定向培养。非定向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研究生回原单位工作。

3、报名手续

按照全国统考或单独考试的办法于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

4、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南京大学以下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审计硕士、会计硕士、MBA(含EMBA)、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MPA、戏剧、美术、新闻与传播硕士、教育管理、工程管理学院金融硕士、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光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化学工程、软件学院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材料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具体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学制等信息详见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不转户口、档案,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