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多科性大学。199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北京轻工业学院(1958年成立)和北京商学院(1950年成立)合并组建而成。

1. 专业设置

我校现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21个,它们是:西方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会计学、统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门史、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生物化工、材料加工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设计及理论和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涉及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和工学5个学科领域,现有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重点建设学科4个。2005年我校各专业共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0余人。

2. 研究生招生

(1)招生专业和人数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和接收推免生人数详见《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除MBA外所有专业均接收校内外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学位均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考;MBA及工程硕士部分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是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研究生考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

(1)考试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4日上午0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4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5日上午08:30-11:30业务课一12月25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复试:

(1)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方式等具体安排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和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3)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

(4)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