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多科性大学,199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轻工业学院与北京商学院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北京商学院先后隶属商业部、国内贸易部,前身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干部学校和中央商业干部学校。

学校围绕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目标,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形成了从本科、硕士研究生到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坚持以先进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复合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注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优势学科为主干,走多学科协调发展之路;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人才培养质量为生命线,积极探索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

报名条件

(一)报名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是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了符合报考条件(二)的各项要求外,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代码0351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代码03510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的考生,已获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五)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除了符合报考条件(二)的各项要求外,还须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报名资格,且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