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法律是我们社会老百姓保护自身权益的最基础也是最后一道屏障。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涉及损害自身权益利益的事件时,我们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不受损失,以下我搜集社会最常见民事纠纷事件案例,并且通过题目形式,配有案列分析解答,希望通过这些案列的学习,我们对法律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在今后的纠纷事件中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好自身利益。
甲乙于1990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1996年3月甲外出打工,半年后与家人联系的越来越少,最后一次联系是在1997年的元旦,甲给妻子乙打来了电话,说春节就不回家过了,汇款单给家里,上大家好好过个年,此后甲不杳无音信了。2000年5月,乙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被法院驳回。2001年3月乙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2002年5月10日法院判决宣告死亡。甲的法定继承人对甲的遗产进行了分割。2005年5月乙与丙结婚,2007年8月丙因车祸身亡。2008年春节前甲生还,并向法院提出了撤销宣告死亡的申请,法院依法撤销了死亡宣告。之后甲找到乙,乙称其已不再是夫妻,拒绝甲进门。甲却不予认可。问:
(1)乙第一次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为何被驳回?理由是什么?
答案要点:
(1)因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理由: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必须有下落不明满4年的事实,其利害关系人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所谓下落不明是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本案中,1997年的元旦后春节前甲还给妻子乙打来了电话,此后才杳无音信的,应从此时起算满4年的,才能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而乙在甲离家不满4年的情况下提出申请,要求宣告甲死亡,自然是被驳回了。
同上以上案列及案列详解的学习,我们对法律有更清楚的认识,也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为以后更好维护好我们自身权利有了更好的保障,同时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