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应该建立创新的创业教育课程与学分管理体系。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应为所有学生开设不少于32小时的“创业基础”课程,并开发创新型创业选修课程。

2、各院校要加强创新和创业教育实践,充分利用大学创业园、科技园和孵化基地,建立校企合作基地、工程中心、培训机构等,为学生创新创业建立一个开放的实践平台。

3、重点支持大学生进入新兴产业,特别是依托“互联网+”的业务。高校应制定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学生培养创新意识、进行创业积累,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和创业的学生进入相关的专业学习。

4、建立弹性学制,放宽修业年限,支持调整学业进程和休学保留学籍进行创业。

目前,海南省与福建省均有规定,准许在校大学生调解学业进程、按照创业需要,在原有学制的基础上延长2到5年。江西省的政策显示,高校学生休学创业最多可保存7年学籍。

从当前已公布信息来看,保存学籍最长的是黑龙江省,规定大学生(研究生除外)休学创业学籍最长可保存8年。最短的省份是河南省,可保存学籍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