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1 举个栗子给大家

 

假如毛毛成立的个体户,大毛设计咨询工作室。税务局核了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种。

 

毛毛本身又在一家设计公司就职,20191-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24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每月为2000元,无其他扣除。

 

【情况一】如果毛毛全年仅仅获得6000的设计费收入,我们来看看,自然人和个体户两种情况下,毛毛整体税金支出。

 

1、增值税

以自然人身份,按次缴纳没法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含税价格6000,实际就需要缴纳增值税:6000/(1+3%)*3%=174.76元。

 

如果是个体户,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不超过30万,免税。

 

2、城建税

以自然人身份,城建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实际缴纳增值税174.76元。

 

那么城建税就应该是=174.76*0.07=12.23元,享受优惠后是6.12

 

如果是个体,增值税为0,城建税也为0

 

3、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自然人身份,享受月销售额不超10万,季度不超30万免。如果是个体,增值税为0,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也无。

 

4、个人所得税

以自然人身份,收入额并入综合所得,按照3%-45%七级累进税率计税。

 

年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劳务报酬所得收入+稿酬所得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

=10000×12(6000/1.03)×(1-20%)=124660.19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24660.19-60000-(2240×12)-(2000×12)13780.19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3780.19×3%413.41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其中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20000-0-60000-(2240×12)-(2000×12)=9120

 

应纳税额=9120*3%=273.6

 

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毛毛从事的设计工作,对于的成本其实基本就是自己的劳动力成本,所以,实际上经营所得的成本费用这块扣除项几乎为0,这里就假设为0

 

那么个人所得税为6000*5%=300

 

综上,我们可以发现,总体来说个体户税额支出要小点,但是个人所得税这块个体户反而要多一些,这个一方面是因为毛毛取得的收入性质本身并无经营成本,所以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档次在这个收入水平下还要高一些。

 

0 2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如果毛毛取得设计收入比较多的情况下又是怎么个结果?

我们干脆就按照全年120万销售额(假设每个季度30万)来看,含税就是120*1.03=123.6万。

 

1、增值税

以自然人身份,按次缴纳没法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实际就需要缴纳增值税,120*3%=3.6万元。

 

如果是个体户,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不超过30万,免税。

 

2、城建税

以自然人身份,城建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实际缴纳增值税3.6

 

那么城建税就应该是=3.6*0.07=2520元,享受优惠后是1260元。

 

如果是个体,增值税为0,城建税也为0

 

3、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自然人身份,享受月销售额不超10万,季度不超30万免。如果是个体,增值税为0,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也无。

 

4、个人所得税

以自然人身份,收入额并入综合所得,按照3%-45%七级累进税率计税。

 

年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劳务报酬所得收入+稿酬所得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0000×12(1200000)×(1-20%)=1080000

 

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080000-60000-(2240×12)-(2000×12)969120

 

应纳税额=969120*35%-85920=253272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20000-0-60000-(2240×12)-(2000×12)=9120

 

累计预扣税额=9120*3%=273.6

 

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大毛个人所得税为1236000*35%-65500=367100

 

综上,这种情况下,个体户反而交税更多。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主要是因为大毛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脑力支出为主的设计服务,在个体查账征收情况下,实际能扣除的成本费用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反而是这块按照劳务报酬,还能扣除20%的减除费用。基于此,个体户反而多了一块应纳税所得额出来。

 

同时,在税率上,我们看看经营所得税的税率表和综合所得税税率表,也只有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96万,综合所得才有一个大的增幅,而96万以内,其实综合所得税的税率整体还更优一些。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我们发现,在这种业务下,个体除了增值税及附加享受了优惠外,整体上并没有什么税收上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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