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诉时效定义中,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中止审理。这里的已经追究是在什么时间追究啊,我不清楚究竟是在追诉时效内追究的还是追诉时效外追究的。
如果是在追诉时效内追究的那不应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既然已经追究了,为什么还要撤销呢?

网校学员Whi**在学习2021考研专业课名师联报班【法硕(非法学)+政英】时提出了此问题,已有2人帮助了TA。

网校助教

rendancat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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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要结合前后来理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就说明了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已经追究当事人责任的,要把这个案件撤销掉,然后在做其他的处理。

网校学员

Whi**

意思是说这几种情况属于在追诉期之内已经追究但是还没有到判处刑罚的阶段,最多也就是到了审理阶段,就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了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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