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清朝旗人犯罪受到法律特殊优待有“以枷号代刑”,考试分析说【即使杂犯死罪者,亦可以折易枷号(仅真犯死罪不能折枷)】。意思是说如果旗人一些犯罪累计罪数判死刑是可以代刑的,而一次性犯下死罪是不可以适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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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人犯罪有以枷号代刑”的特权,流、徒刑之罪,旗人可免予发配、劳役和坐牢;次死一等的充军,旗人可仅以带重 枷示众几十天来替代。即使杂犯死罪者,亦可以折易枷号(仅真犯死罪不能折枷)。
这里的杂犯不是指数罪,而是于真犯死罪的对称。除了十恶、故意杀人、反逆缘坐、监守自盗、抢掠人口、受财枉法(真死犯)等影响严重的死罪外,其余一些相对来说影响不太严重的死罪,谓之杂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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