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甲乙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乙为此签发了一张汇票给甲代替现金支付货款。后来甲没有交货,乙解除了该合同。这时乙签发汇票(出票)的原因已不存在,但乙签发的汇票仍然有效,甲可以用此汇票向丙购买货物,丙在汇票到期后要求乙支付票款,乙不得以汇票的出票原因已不存在为理由而拒付。
网校学员陈平心**在学习2023考研VIP协议班【法硕(非法学)+政英】时提出了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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