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一块地上的建筑物抵押给甲,又将其建筑物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还能抵押给乙吗?如果我抵押给乙并办理登记了,法律效力如何?所以一并抵押是当然抵押吗?还是说在未分开抵押时才一并抵押,若是分开抵押,法院也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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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其实可以归结为建筑物和建筑物所附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是一并抵押或分开抵押,这个是一并抵押的,分开抵押了,法院也不会支持的。民法典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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