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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 wohnst bei mir,bis du ein Zimmer gefunden hast。德语的完成时是表示过去发生的事,可这句从句表达的意思是正在找房间直到找到。所以用完成时不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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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语法上将的“发生在过去”是要有一个参考物的,并不是只有“昨天”才能算过去,只要是相对于某件事先结束的,就可以用过去时或过去完成时来体现这种时间差。
这里用完成时是可以的,因为“找到房子”这件事要先结束,才能结束“在我这儿住”这件事。也就是说,相对于“在我这儿住”这件事,“找到房子”结束的时间点在前,所以相对而言是过去的。例:1月28日找到房子,在1月28日这一天“你”仍然是在“我”这里住着的。先找到房子,才能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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