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讲的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仅在故意,重大过失致对方损害时方承担责任
保管书泡水的例子中 邻居偶然水管爆裂 书泡水算一般过失
请问重大过失一般指什么呢? 是明知邻居水管天天爆裂 还把书放在床下 故意让他被泡水吗? 这个很难界定,而且保管合同又是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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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难界定的。
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后果。过失根据法律对行为人要求的注意程度不同又分为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
  A.一般过失,是指行为人欠缺善良管理人或者与处理自己事务同样的注意义务。
  B.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显然欠缺普通人的注意义务。
所以通常没有注意到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就是重大过失,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只要稍微注意,即可预见的情形;与此相适应,违反普通人的注意义务,为重大过失。这要在个案中具体判定,很难有个具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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