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好不容易异地求职半年多,终于敲定了下家,面试公司已经发了正式的入职通知书到邮箱给我。

      我去跟部门老总请辞职时他表示理解,不过他说公司现在缺人,招人不好招,除非等公司招到合适人选,或者我自己推荐了合适人选后,才能放我走。我是这边的省区负责人,要找个合格的人选来接替我难度很大,新手不敢用,老手又短缺,现在又是年中,不好招人。

     部门老总说,如果没招到合适人选,即使他这里放人,大老总也不会签字答应的。我跟现在这家公司其实挺有感情的,不想把关系闹僵,希望“和平分手”好聚好散。请问,我提前30天递交书面离职申请后,是否可以自动离职?

     另外,我的劳动合同下个月就要到期了,到期后我不续签也是可以自动离职的吧?

专家答复:

      记住,你要提交的是辞职报告,不是辞职申请!在递交辞职报告时,最好能留个证据。如果上司刁难的话,让他本人签收比较困难,如果上司有秘书或者助理的话,你可以让秘书或助理代为签收,记得把这个签收的文件证明保留好。如果不肯签收,在递交辞职报告时,口头跟上司聊聊关于辞职的事,并说明辞职报告就放在他那儿了,同时,把你们的聊天内容进行录音。

      你也可以用公司的邮箱发送离职邮件给上司,试着用邮件或者短信询问上司的意见,保留证据。

      一般来说,提前一个月通知辞职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除非你和公司有特殊的约定。

      此外,合同到期不续签视为劳动关系终止,可以自动离职。

      还有一条,不知道你跟新东家是怎么约定到岗日期的?老东家的办事流程你是知道的,按理来说你该留出足够的时间才稳妥。你现在要做的是两头协调,老东家催紧,新东家请求放宽。而且“省区负责人”的职位也是不小的职位了,尽量给自己留个好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