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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有关病假的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病假

病假

病假如何计算薪资

应支付病假率当天休假,雇员通常会支付(相关日工资)或日均适用的情况下支付。例如,一个雇员谁正常工作8小时计,周二至周五,周二生病,支付八小时是由于相关日工资下。

相关日工资的基础作为计算(定义)支付可以包括超时加班的时候将已在当天工作。例如,如果就业协议指定了一个小时午餐,但雇员在雇主的要求,通常只需要一个半小时吃午饭,雇员的病假支付将包括通常支付额外的半小时。

如果员工正常工作8个小时周二至周五,四个小时,周六和生病上周六,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支付其相关员工日工资或日均支付病假。凡雇员已工作的公众假期,但生病了,有一天会被视为作为一个付费的,未经加工的公众假期。因此:雇员将有权对他们的有关日工资或每日平均工资,但将无权时间和一半或另定假日,没有病假将被扣除。

如雇员连续工作,但到不规则的图案,如果将支付病假员工轮流工作的特定一天假,或预计将轮流。在将支付病假相关员工的日工资或每日平均工资。在正常的工资支付病假周期。

劳动法病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