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就业”,顾名思义,就是就业者本人已经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了报酬,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或高校就业部门仍然将其记入失业者之列。因为其相对灵活的特点,颇受当代大学生的青睐。具体有:开网店、当管家、兼职翻译、全职做家教开补习小班、教钢琴、教羽毛球、教游泳、摆地摊等。方式多样,呈现多样化的特点。
作为当代社会的产物,推究原因不外这么几个。一是就业压力大。每年数百万的大学生拥向职场,求职竞争大,能找到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极其不易。二是社会对劳务的需求呈现多样性。劳务的购买者更注重劳务的个性化和针对性,这为隐性就业者的出现提供了市场空间。三是求职者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现在的大学生不在为原来的就业观念所束缚,在就业时更多地考虑自己的兴趣、爱好,张扬个性,展现自我。
必须肯定的是,隐性就业不是失业,而是就业,是由新时代所造就的新的就业形式。这种就业形式是对“显性就业”的一种有效补充,丰富了劳务供给方式,减少了失业人群,分流了就业压力,减缓了社会焦虑。不但为经济注入了活力,也有助于社会稳定。从这个意义上,隐性就业未尝不值得肯定。
有些专家认为,隐性就业是大学生就业的权宜之计或过渡办法,高校应该加强就业指导。帮助大学生实现长远和稳定的就业之路。这种想法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市场经济由市场调节劳动力资源,没有铁饭碗,哪里有什么“长远和稳定的就业”?有的只是个人积极面对人生、面对市场、面对工作的乐观态度和奋斗精神。期望找一份工作,吃喝不愁,一生无忧,这本身就是一种和市场经济格格不入,消极而落后的思想。隐性就业者积极面对就业形势,寻求突破,自食其力的态度和市场精神相契合
如果说隐性就业确有弊端的话,那就是这种就业不便于政府管理,就业者的个人社会保障不足。严格地说这并非隐性就业本身之过,而是政府管理的滞后。如果就业统计方法能随着就业形式的变化而调整,“隐性就业”可能就成为了“显性就业”。如果社会保障方式能考虑到各类就业人员的需求,也许这些就业者的社会保障也不成问题。
“隐性就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下就业难的问题。然而因为其风险高、不稳定、缺少社会保障的缺点,暂时难以得到社会支持。在这里,小编认为,处于择业期的毕业生应该理性看待“隐性就业”。毕竟,选择这种工作状态的人,如果没有具备一技之长,很可能连自己的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隐性就业”,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