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江版权政策与保护

一、版权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沪江/沪江网(以下简称沪江)为保护用户和版权方的合法权益,针对沪江根据用户指令提供作品上载、传播的信息网络侵权,采取如下版权政策:
1、沪江履行对网络版权合理、审慎的保护义务,有理由确信存在明显侵犯任何第三方版权作品时,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删除该涉嫌侵权作品;
2、沪江在接到符合法定要求的版权通知后,将在合理时间内删除涉嫌侵权作品 ;
3、沪江对有证据证明存在反复上传侵权作品行为的用户,有权随时停止向其提供网络存储空间的技术服务。
二、版权投诉
(一)、投诉通知程序
1、如果您认为沪江用户通过沪江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所上载、传播的任何内容侵犯了您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删除、改变了您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您可以通过向沪江提交书面举报通知,或向沪江所设立的专门接受版权投诉和侵权通知的FAWU邮箱(电邮)发送邮件,要求沪江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该作品的链接。通知书需由权利人或其合法授权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2、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请使用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详见下文附件):
  • (1) 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
  • (2) 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以便沪江能够发现并初步审核涉嫌侵权作品;
  • (3) 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版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等。
权利人应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权利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3、沪江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将:
  • (1) 将在合理时间内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或者断开涉嫌侵权作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作品提供者;
  • (2) 除履行反通知程序外,对使用同一账号多次上传同一侵权作品的用户,沪江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终止该账号的使用。
(二)反通知程序
1、作品提供者收到沪江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并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向沪江提交反通知的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被断开的作品链接。反通知书需由作品提供者或其合法授权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2、反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请使用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详见下文附件):
  • (1) 作品提供者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
  • (2) 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者被断开链接的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以便沪江能够发现并初步审核涉嫌侵权的作品;
  • (3) 认为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等。
作品提供者应对反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提供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3、沪江收到作品提供者的反通知后,将立即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者被断开的作品链接,同时将作品提供者的反通知转送权利人。沪江对恢复被删除作品,或者被断开作品链接的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权利人不得再通知沪江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的链接。
(三)投诉请邮寄至如下地址:
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博云路2号浦软大厦703室 邮编:201203
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务部
电话: 021-61125678 转法务部
传真: 021-61125678*8020
版权投诉专用邮箱:
邮箱:fawu@hujiang.com
附件:
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
《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
《要求恢复被删除或断开链接的网络内容的说明》
《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填写说明
三、版权律师
沪江/沪江网聘请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傅钢律师担任首席法律顾问,全面处理本网站法律事务。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简介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是注册于中国上海市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内。并且,协力所的律师取得了日本国外国法事务律师资格并在日本律师联合会注册会注册后,在日本大阪的日中协力法律事务所执业。
协力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是协力律师事务所核心部门,也是上海最早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法律服务的机构之一。
协力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同时与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上海创意产业中心建立战略合作联盟,利用各自优势构筑知识产权法律应用研究和管理实务相结合的专业平台,共同为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竞争能力而努力。
傅钢律师 简介
傅钢律师,法学硕士,任上海创意产业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副秘书长、研究员;浦东知识产权平台专家
工作领域: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领域
个人专长: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主要致力于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等法律领域的实务与研究,擅长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尤其对企业知识产权整体解决方案、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咨询、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等法律实务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开发设计有心得,熟悉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有较丰富的律师事务所及咨询公司的管理经验与市场开拓经验。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并参与多项知识产权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