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爱读《鲁滨逊漂流记》,因为我觉得很有趣。
它主要讲了鲁滨逊漂流到了海上,这荒岛上一个人也没有。他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八年,自己学会了做粗糙的面包。有一次,荒岛上来了一个野人,他带了一个活人到岛上开膛剖肚,把肉在烈火上烤熟了在吃。这时,鲁滨逊才想起自己吃的东西,呕了很长时间才好不容易吐了出来。但又有个偶然的机会,一些野人带着一个人,在火堆旁跳起了舞,刚准备烤时,鲁滨逊救了他,并且给他取为“星期五”……
鲁宾逊在荒岛上总共生活了二十八年十二月零十九天。
我觉得鲁滨逊是一个坚持不懈、勇敢、镇定自若的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