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了一些书,个个写得丰富多彩,让人爱不释手。但让我最感兴趣地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是主人公,他经历了长达几十年的孤岛生活,在这长达几十年的生活里,他驯养了一些山羊、鹦鹉、猫,而且学会了做面包、甘蔗酒、葡萄干。鲁滨逊救出了被食人番追赶的野人。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他替那个野人取名就叫“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了他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过了几年,他和星期五又救出了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随那个西班牙人,又救出了十几个西班牙人,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的轮船到了鲁滨逊的孤岛上。鲁滨逊和被他救出来的人,帮助船长抓住了发动叛乱头目:威金·阿尔斯。星期五和鲁滨逊踏上了返回故乡的旅程。后来鲁滨逊又去西班牙白达潘佩卢的比利斯山冒险,与雪山上的狼展开了一场激烈地战斗,打退了大概将一百多只的狼……
鲁滨逊他机智勇敢,坚持不懈,我很喜欢他,鲁滨逊大概穿着羊皮大衣,系一条裤袋,装上几支短枪,背上几支长枪。我希望我能像鲁滨逊那样成为一个机智勇敢、坚持不懈的探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