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规则》内容概要:有一类会议是为集体决策召开的,称为审议性会议,例如国会、会员大会、股东大会、社员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理事会等等。开会须有一套规则、程序。美国工程兵团亨利·马丁·罗伯特将军(1837-1923)在总结英国议会、美国国会、市政委员会及民间社团的经验的基础上,写成《议事规则》一书,于1876年出版……

《议事规则》读后感,来自卓越亚马逊网友:“南塘十三条”第一条:会议主持人,专门负责宣布开会制度,分配发言权,提请表决,维持秩序,执行程序。但主持人在主持期不得发表意见,也不能总结别人的发言。第二条: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个明确的动议:“动议,动议,就是行动的建议!”动议必须是具体的、明确的、可操作的行动建议。第三条:发言前要举手,谁先举手谁优先,但要得到主持人允许后才可以发言,发言要起立,别人发言的时候不能打断。第四条:尽可能对着主持人说话,不同意见者之间避免直接面对的发言。第五条:每人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二分钟,对同一动议发言每人不超过二次,或者大家可以现场规定。第六条:讨论问题不能跑题,主持人应该打断跑题发言。第七条:主持人打断违规发言的人,被打断的人应当中止发言。第八条:主持人应尽可能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第九条:发言人应该首先表明赞成或反对,然后说理由。第十条: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只能就事论事。第十一条:只有主持人可以提请表决,只能等到发言次数都已用尽。或者没有人再想再发言了,才能提请表决。如果主持人有表决权,应该最后表决。防止抱粗腿。第十二条:主持人应该先请赞成方举手,再请反对方举手。但不要请弃权方举手。第十三条:当赞成方多于反对方,动议通过。平局等于没过。不要以道德的名义质疑别人的动机……

议事规则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议事规则》上周在《南方周末》上面看到了《罗伯特议事规则》,篇名是《“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南塘试验》,那是一篇几个大学生关于在农村向农民推行议事规则的故事。英国规则遭遇中国传统农民,最后中国的农村也学会了如何开会。真了不起啊!看了以后,我不禁联想起来,我们学校的职大会如果能够按照这种规则来开该多好啊!马上上网,登录当当网,发现版本还挺多的《罗伯特议事规则》《罗伯特议事规则操作指南》《议事规则》……好多种版本,最后选择最便宜的一本9.00元钱的《议事规则》打折以后8.30元。昨天书到了,小小的一本,商务馆出版32开,深蓝地白字,装帧很简单,看到书的那种感觉就好象回到了70年代,现在很少见到这个开本的书了。书还没看,先上网查了查资料,发现这本书竟然是1876年2月19日出版的。民国时期孙中山就在推荐这本书作为会议规则。在网络中发现很多留学生在接触过这本书,或者参与过按照这个规则组织的会议后,都在大力推广这个会议规则。从出版以来《罗伯特议事规则》就处在不断的修改补充当中,现在已经是第十版了,变得越来越详尽,越来越严密。民主并不是抽象的名词,应当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民主就是一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