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读后感
《血色浪漫》内容概要:那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父母曾是高官和将军,他们曾是满怀激情的红卫兵战士,但是到了一九六八年,这个群体正在残酷的青春中茫然游荡,他们穿着家里箱子底儿翻出来的将校呢军服,在北京的街头成群呼啸,他们身怀利器,随时为微不足道的理由大打出手,他们“拍婆子”,他们看白皮书或灰皮书,他们有自己的一套仪式……
《血色浪漫》读后感,来自亚马逊网友:喜欢刘烨,孙俪主演的《血色烂漫》,里面的信天游听了让人无比悲凉!刘烨将钟跃民那个混不吝不安分劲儿拿捏得恰到好处! 喜欢都梁!写下这么有历史厚重感的作品!我没插过队,但我相信到陕北插队的知青尤为感激都梁,他为大家记录下了当时知青在贫瘠的黄土地上的绝望和挣扎……喜欢钟跃民,喜欢周晓白,喜欢张海阳,喜欢吴满囤……喜欢都梁打造的“这一个”不朽的文学形象! 原先我还有点埋怨钟跃民对周晓白太过无情,不懂得珍惜好女孩。后来才悟到,道不同不相与谋。钟跃民是永不安分的人,要饭也能要出快乐,他的幸福追求永远在路上,而周晓白虽然超凡脱俗,她爱钟跃民,不会计较钟跃民的落魄和不得志,但她无法永远忍受钟跃民四海为家的生活习性,她的幸福追求是安稳温馨的家。他俩的追求不同,所以他们的结合不会幸福。钟早就看到彼此的不同,选择放手。还是男儿有大智慧 ……
血色浪漫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最开始看《血色浪漫》是听见电视剧里的信天游,杜老汉纯天然的歌喉,钟跃民和秦岭的对唱,一下子吸引了我的心,震撼,动容,有想哭的冲动。听完信天游,我记住了《血色浪漫》,记住了陕北,记住了刘烨,却没记住钟跃民和秦岭。。。搁置很长一段时间,重新开始看《血色浪漫》的电视剧,爱上并且感触。认识了钟跃民,也理解他的生活方式,认识秦岭,认识周晓白,认识张海洋,认识郑桐,认识宁伟,还认识……虽然钟跃民才是主角,但个个都极有代表性,他们各有各的生活方式,在那个特别的年代,却谁也左右不了谁,钟跃民过着他特有的“在路上”的生活,他拥有阳光般的性格,不管是开着轿车还是当叫花子要饭,都活的那么逍遥自在,那么快活。用曹阳的话说,不管什么样的生活现状,有他在的地方就有快乐;用郑桐的话说,他拥有阳光般的性格,他喜欢他。一个人,不论贫穷富贵,不论善良与邪恶,都可以自由自在的活着,可以无限度地追求快乐,也给周围人带来无穷的快乐,这样的人生不是一直绽放着异样的光彩吗? 喜欢信天游,喜欢钟跃民阳光般的性格,在路上的生活方式,喜欢他不断前进,不断追求的精神,喜欢他的怀旧,喜欢他的仗义。他的思维方式一般人不懂,不理解,所以周晓白恨他,蒋碧云会说这样的人惹不得,何眉会操心他为什么不理她了,高玥也是低到尘埃里为他做好一切,前面那些漂亮的女孩为他付出的爱,他不要,“掰一个棒子又扔一个”,其实他本无心对“棒子”留情,可是“棒子”对他有意,谁叫他是“带着菜刀的诗人”。秦岭理解他的生活方式,所以他爱她,胜过其他一切人,可是秦岭用哲人的思想征服哲人之后,自己做了物质的俘虏,秦岭变现实了,可是钟跃民还在他的路上走着,所以他们最终也没能走到一起。只有高玥,她不理解他,但也不约束他,因为她知道,他不可能因为一个女人而停止对这个世界的追求,所以他最终把高玥当做避风港,这是他心灵的一个停靠点。如果有来世,钟跃民肯定还是爱秦岭,但是他要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