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想我真的被它震撼了。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的著作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主人公鲁滨逊怀着云游四海的高志远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历经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终于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 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孤岛上瞬间便几十年。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 如果我是他,当船遇到暴风中失事的时候,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接受那重重的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积极自救,因为我没那个能力;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同类开宴会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勇敢的站出来,与他们搏斗,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勇于表现在他面对孤独,面对艰苦的生存环境时的不退缩,也表现在他与野人搏斗时的勇敢。在他看见“野人如地狱般的暴行”后,书上写道:“我想自己埋伏在一个合适的地方,加倍为我那三把枪装上子弹,在他们举行那残暴不仁又热闹非凡的仪式时,突然开枪,如果他们只有20个人,我就能干掉他们。”可见,鲁滨逊眼中,看似凶蛮的野人并不可怕,只是可恨、可憎,他是十分勇敢而自信的,20倍于他的敌人,他也认为“能干掉他们”,这样的自信,没点儿胆量能行么?鲁滨逊的勇敢可不是头脑发热的蛮干,在很多次面临攻击或者危险时,他都堪称是个军事家。你看他是如对付30多个野人的:他并没有一下子冲出去,因为他还没有准备好,但他也不愿意被动防守,他要掌握主动,他要先观察,可见鲁滨逊是个多么稳妥的人,要是鲁智深,大概提着刀就出去了。当他发现有三个野人在追一个可怜人时,他并没有立刻开枪,一是因为他们离大队人马不远,枪声引来援助,不利于自己的进攻;二是前方正好有个海湾,也许有的野人不会游泳,就此回头,那么他们自己将自己分散了,就更容易歼灭了。这里,鲁滨逊是等敌人分成小股,然后再诱敌深入歼灭之,记得看一战的故事,著名的对马海战中日军就是用的这一招,不知道是不是跟鲁滨逊学的。后来,天然的障碍阻挡了一个敌人,鲁滨逊抓住时机冲出去,先用枪托击倒最近的一个敌人,紧接着开枪射击另一个手拿远射武器的敌人,这样的闪电攻击,将这一小股敌人歼灭了。 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他漂流到荒岛上,不但没有悲观失望,而且利用岛上的条件,种植,驯养,使荒岛成了可以自由生存的乐园。我们还可以看出他是个身心健康,勤奋进取的男子汉。在荒凉的孤岛上,他要独自一人跟风雨雷电搏斗,跟蚊虫野兽搏斗。他还要面对死亡的威胁,生存的艰辛。可他最终精神没有垮,而是乐观地生活下去,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生活,创造明天。面对人生困境,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男子汉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