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内容简介:一个80后的女子,为了去西藏,不顾家里的反对,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结束电视台的实习工作。以出走的决绝姿态,坐上火车去拉萨。从广州出发,经历四千里路云和月,为自己的灵魂吸氧。在西藏,她并不像一般观光者一样,上车睡觉,下车拍照,走马观花般游览景点。而更宁愿接近西藏看不到的内在本质。她始终站在暗处里,以一个窥看者的身份,进入西藏的心脏——拉萨。她无意介绍大昭寺,小昭寺的景点,但她对八角街里的朝圣者特别感兴趣。试着与他们同吃,同住,同修,同行。零距离的接触朝圣者吃喝拉撒等形而下的生活内容。她发现藏民的生活,是那么的严肃,痛苦或幸福是那么的真实, 每个事件都愈发具有不可思议的重大意义。在真正了解拉萨后,她发现外人对拉萨,对西藏存在太多误解。外来人将西藏形容成天堂的圣洁之地。他们对西藏的诗意想象,来自于布达拉宫,纳木错,八廓街的表面…

朝圣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离开拉萨8个月了,内心思念那个城市。因对有一个城市有特殊的感情,是因为那里有惦念的人。想念那些纯粹的人,蔚蓝的天空,老光明的甜茶等等。 在你写书那段拉萨的日子,我只能为你在深夜煮一壶热白开,逛遍八角街为你挑一双手套,在你醉笑千场的各种饭局后陪你一起回酒店,买你喜欢吃的栗子,听你说很多关于拉萨的风俗习惯。然后......

朝圣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七月,雨后的拉萨,天蓝云白,麻雀在院子里低叫。把书合上,看得前所未有的快,离野生赠书到看完合卷只过了不到四十小时。 那一夜,带着寒意与惫累走进酒吧,屋里人声鼎沸,热情高涨,一时适应不过来,仿佛这本来就不是我应该来的地方。杯酒交错间,我请野生在书上签名留字,书回手上逐字细看——吾且胡乱写,君且胡乱看。野生不停地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