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与争疯》内容概要:学府里每天都要做些什么?用膳.睡觉,逗玉兔咯。就是这只该死的玉兔,害她去学府第一天就被关进小黑屋!可是看着他一脸可冷相,她又有些恨铁不成钢,好歹也是个皇子,虽然是最不得宠的那一个,可被人欺负到这个份上,他就没有一点脾气吗……

《谁与争疯》读后感,来自亚马逊网上书店网友:2、3个星期前连夜看完了 结果我作业都没写 (泪) 十三荡的确是聪明的,什么人可以一直依赖,什么话值得不顾一切的相信,她知道的。而本来,也应该是这样的。可是,怎么就遇到兔子了呢,遇到就算了,怎么就喜欢上了呢,所以,她选择相信他,不去剖根究底的想他的目的。所以,她愿意什么都不知道,只要他可以一直待她好。(喜欢这东西,不好说,果然不好说呢 =-=)其实四哥也待她很好啊。当他冲动的时候,我有在想,要不就让他吃了吧 然后快点完结 ,丫的看的我都想摔书了。我说你们喜欢就喜欢吧,折磨读者干什么啊,读者是上帝好不好(=-= 如果我有时间还好,可偏偏我明天还要上学。。)这其中的曲折真够一波三折的。对兔子来说,十三是个潜藏的麻烦,好死不死又总被她吸引而且越陷越深(=-=)对十三来说,兔子不是不可疑,但更重要的是他的一句“我喜欢你”……吧。结果,聪明的兔子的目的果真是报仇,把他当年当人质的耻辱十倍奉还给他们。却仍为十三留了最后的后路。 最后是在燕国(还是哪来着)相遇了,他说“姑娘,兔子一样的男人要不要啊?”她想要吗?很想很想。只是,她要不起。更何况,她也是恨他的啊。(让人又爱又恨的人是最欠扁。也是最舍不得的人……啧啧)所幸,他与她,终得以相知相守。其实,他喜欢她吗?不知道。因为她在这场复仇里终是他的棋子。但是,他爱她吗?很爱很爱,因为她是让他这一生爱得关乎生死的棋子。 话说,四哥说的 比亲人更爱,比爱人更亲……不好说什么,但他也终是有了一个相伴到老的人。作者曾说想要十三和四哥在一起。(但我还是觉得两个”疯子“才是天生一对……陪你到老的人,一定一定是你很……

谁与争疯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先看了江湖不像话,然后才来看的谁与争疯,爱死了安思源词句组合的方式。私以为文辞脉络,这个更胜一筹。明明是白文,没有复杂考究的形容词堆叠,却很奇怪的,兔相公也好、十三荡也好、四哥也好、就连虎皮帽的太子都生动鲜活的跃然纸上。特别喜欢作者笔下的人物,怎么说呢,有着夸张的性格夸张的行为,却给人一种真实的感觉。十三荡,有些疯癫、有些傻、会花痴、善良却也存有私心。她神经大条,却精于察言观色,看透那些互相攀比利用的关系。乱世中生存,纵使天真烂漫也要保护自己,那是生存的本能。所以,十三荡的私心、虚荣、逃避、强颜欢笑,都让人那么心疼。这里面的人除了那个冷淑雨,没有哪个是讨厌的,连最后那个均国皇上都多少带着点可爱的喜感。人嘛,好或者坏,善良或者恶毒,只要出的其所,就不惹人讨厌。人生要有所得,总要有所弃,要爱情不要江山,或者反之。我挺喜欢步步高这人,聪明、洒脱,比太子更懂感情,比兔相公更放得下感情。该争取则不放手,当放弃就放弃,时时处在局外,才能更看得清这世界,只有他最适合做天子。姚寅这人呢,我不喜欢他,也不讨厌。聪明而恶毒的人,无所不能,却注定远离所爱。不过终究,他也看开了,没错,比爱人更亲,比亲人更爱,才能相濡以沫携伴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