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质刑法观批判》内容概要:本书在写作风格上是独具特色的:它不像一般论著的写法,从概念到概念,进行抽象的逻辑推理,而是以鲜活的语言,娓娓道来。悲情的抒发,机智的点评,不仅使本书具有较高的学术品味,而且引人入胜,去除了学术著作所天生具有的枯燥……

《中国实质刑法观批判》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本书中所展示的学术立场、学术胆识,都有其过人的独到之处。我认为,作者刑法学术思想的形成,并不是逻辑演绎的结果,也不能说受了我的多少影响,而恰恰是司法的严峻现实的当头棒喝使他猛然觉醒……

中国实质刑法观批判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这本书的出版应该标志着——张明楷教授提倡多年而不可见的——中国刑法学理论学派之争的大幕徐徐拉开。这是一本好看的书,很简单,因为它是符合规格的学术著作:有的放矢,有根有据,说理充分,契合实践,有趣有味。而中国大陆刑法学论著大多太难看,因为多属空中楼阁、无基之筑、烂尾楼、低水平重复建设、豆腐渣工程、形象工程:互相抄袭,无的放矢,先入为主,逻辑混乱,体系松散,诡辩悖论,政治言说,迎合官方,脱离实际,固守苏联传统,拒绝大陆法系先进理论。最重要的是丧失学术精神:无辩论、无批判,也就无真正建树。张明楷教授的学说影响了我们一代年轻学子,使我们从由苏联法学教条泥泞的沼泽中脱离出来,拨云见日,张教授就是红太阳。然而现在才发现,在我们被他启蒙的同时,也被他深深的误导。第一,纯粹的法益论忽视规范,结果主义,太功利,背离正义。第二,就是本书所批判的,实质刑法观,以法益为实质判准,过分追究实质的结果,另一方面又背离了刑法根本的紧箍咒,形式上的限制——罪刑法定原则。比如他天才式的创见: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包括“假冒”与“充当”,而普通国民并无此等聪明才智。中国刑法学,究竟是过分形式化还是实质化,可以争论。愚以为二者兼具,实质化倾向确实明显,比如随处可见的“社会危害性”论说,比如无论何种中国法律人(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学者、学生)脱口而出的“主观上具有……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的行为,构成……罪”这种跳过肉体直接触及灵魂的盘的思路。而理论本身因教条死板而萎缩落后的结果同时导致另一方面的形式化特征。比如在不纯正不作为犯类型上,列举法律规定、职务业务要求、合同、先行行为等。表明处罚根据仅仅来源于实证法,却忘记了不纯正不作为犯本身即无实证渊源。正是缺乏实质根据的讨论,才导致在宋福祥、邵建国等案上纠缠于所谓“情与法的冲突”。邓子滨教授并非主张纯粹形式的刑法观,而是试图构建正视刑法的辩证思维方式:形式与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