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内容概要:中国反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这二者也是中国古代法律所要维护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支柱。本书依据大量个案和判例,分析了中国古代法律在社会上的实施情况及其对人民生活的影响,揭示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是相关学科研究的重要参考书……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来自亚马逊卓越网的网友:有人指责瞿同祖先生“没有真正认识到中国古代礼与法(律)之争的实质,而是肤浅地认为是差异性规范与同一性规范之争”。说实话,我没有好好研究过瞿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没有去研究“差异性规范与同一性规范之争”问题。但是我在读研究生期间(2003年前后),我的一位老师给我们开设了这门专业课,就是以瞿先生的这本专著为主要参考教材的。我们老师对古代法律也有过研究,在中华书局也出版过古代法律方面的专著,他对瞿先生的这本专著很是推崇,因此当时我也在学校图书馆查阅过此书,感觉瞿先生考证严密,有的一页纸上注释比正文还多,而且我印象中前言中说该书最先用外文出版过。 这位中级评论员,你说瞿先生参照了抑或是“抄袭”了陈寅恪先生的观点,让我开了眼见。但凡说别人肤浅的人必有自己的高见,然你摆出自己的所谓“从人的自由的发展上说,礼律之争实质上是奴役和自由之争......在法家法制形态下,现实的个人只受法律的约束,人与人在法律面前是完全平等的,而且因为不再有法律之外的其他约束,所以每一单个的人都是独立的。每个人都受法律的约束,因此他是自由的,而且他的自由是有保障的。”我实不能苟同。 其一,提到“人的自由的发展”,总让我想起马克思主义的“自由王国”理论。除了某些具有“民本”思想的学者和那些“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起义者们,中国古代的普通大众有过对“自由”追求吗?即便是近代提出“...天下姐妹皆姐妹之群...无处不保暖、无处不均匀”的洪秀全建立天国以后又是实行的什么样的等级制度? 其二,中国古代先秦(包括秦代)的法家们,他们果真都认同“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吗?这的确是先秦法家一个很先进的思……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从历朝的律例设置和适用中读到很特殊的,有别于今天法律价值观的一些思想,观念。书中附有案例,能更直观的体会当时的社会人文。文字半文不白,有点生涩。 通读一遍本书,对古中国“家天下”概念的理解更具体,对一些被误读,误传的现象有了新的看法。旧的中华律法中,受到儒家的深刻影响,伦理纲常成为律例解决实际案件必须严格考量的内容,在具体实践中给予人情世故一类的必要考虑。从某一些方面来说,旧时的很多概念依旧符合现代人的理念,依旧是当代人对法律的诉求。 题外话:古人动不动就自杀,被儿子气了自杀,被人打了自杀,被人羞辱了自杀…吊颈的,跳井的,跳粪坑的什么都有…真是想不通…… 从律例中反映出来的信息看,直至清末,某些社会观念依旧根深蒂固。在那个动荡的年代,新思想的发展真是不可思议。有时候看时就在想,当年的文革、除四旧、打到孔家店神马的,虽然有使当今国人无所尚的嫌疑,但另一方面,它对社会的进步是否能称得上功勋卓著,在改革面对的困难面前,是否应该称之为一种大刀阔斧地霸气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