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萧红女士的笔下,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开篇便用“那”,前面没有交代,指代不明,可以改为“呼兰河城”)
城里有淳朴的民众,多彩的民俗,童年的乐园,但就我看来,最最令人慨叹的是那种触目惊心的麻木,以及随之而来的阅读时的沉重思考。
文中有许多“有趣的情景”,如“养猪的那家租住的碾磨房,房顶的草上长着青苔。一到下雨,那房子里的人就提着筐子上房采蘑菇,采蘑菇的骄傲得不得了,而全院子的人则没有不羡慕的,都恨自己为什么不住那草房里。于是感叹啼嘘,相叹不已。房上采蘑菇的故意选几个大的抛下来,借以炫耀,哪知道忘记了房顶已经露了洞,一不小心就把脚掉下去了,把脚往外一拔,脚上的鞋子不见了,鞋子就从房顶落到翻开的滚水里,滚着翻 着……”但读者绝不会因为这情景的有趣而欢笑,即使有笑也是沉重的,凄凉的,含着眼泪的。既同情他们的不幸,又原谅他们的麻木。
我印象最深的是惨死的小团圆媳妇儿。胡家养了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她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成天乐呵呵的,可胡家想给她个下马威,总是无端打她,左邻右舍也支持胡家的行为,都说应该打。胡家就越打越凶,时间也越打越长,小团圆媳妇被折磨得生了病。老胡家听了跳大神的人的话,决定给小团圆媳妇用开水洗澡。洗澡时,很多人来看热闹,只见她被滚烫的水烫了三次,几天后终于死去了。萧红女士以深藏同情又略带嘲谑的笔调述说了一个健康、活泼又纯真的少女被无情而腐朽的礼教摧残致死的悲剧故事。小团圆媳妇不过是没有其他女人那种低眉顺眼、委琐卑贱的奴相,然而就是这种与众不同,令她成了街坊邻居、婆婆大婶眼中的“异类”。生活在呼兰河边这个封闭空间里的人群,他们不允许差别与个性,看不惯激情与生机,因此一致认定小团圆媳妇“太大方了”,“一点也不知道羞”,而且“坐到那儿坐得笔直,走起路来,走的风快,”“一点也不像团圆媳妇”。故而当小团圆媳妇遭到婆婆的毒打时,人们同声称赞“早就该打”;当小团圆媳妇要被“洗澡”时,左邻右舍、大妈大婶便蜂拥而至,一齐撕光小团圆媳妇的衣服,将滚烫的热水浇到她的头上,全然不顾这个只有十二岁的女孩的死活。“到后来她连动也不动,哭也不哭,笑也不笑”;“当晚被热水烫了三次,烫一次昏一次”;“那连哭带叫的小团圆媳妇好像在这个世界上她也并未曾哭过叫过”;“还没到二月,那黑乎乎的、笑呵呵的小团圆媳妇就死了。”媳妇挨了打,就会害怕、躲避、尖叫,但这些在呼兰河人的眼里却是不能被理解的。相反,因为媳妇的病重,婆婆强忍了自己打人的念头,这却是令人同情的。被婆婆打出了毛病,接着被庸医、云游真人、跳大神的等不断折磨、摧残,终于死去了。这一切发生的如此自然,如此顺利成章,如此符合常理:婆婆调教媳妇天经地义,这是传统,这是常礼;被婆婆他们打了,打疼了,打伤了,打怕了就哭,就叫,就躲避,甚至叫着“我要回家”,这是不懂礼数,是中了邪;为“生病”的媳妇请仙人诊治,跳大神这是习俗,更是亲情;一家有难,众乡邻岂能袖手旁观?这是邻里乡情。悲哉,痛哉!人的生命的被蔑视、被践踏、被戕害,被这群并不怀恶意的人们!
小团圆媳妇受虐致死的悲剧命运固然令我们无比痛心,但更使我们不寒而栗的是,残害小团圆媳妇灵肉的杀手却是一群与她有着同样悲苦命运的女人。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样“自相残杀”的女性悲剧呢?是由于婆婆及左邻右舍的罪恶本性吗?显然不是的。她们虽然偶尔凶蛮,但本质却还是善良的。她们的打人、杀人全部本着一种“善良”的愿望。
究竟是什么让这群原本纯朴、善良的女人一听说“还有两次要洗的”就“……人心大为振奋,困的也不困了,要回家睡觉的也精神了……”?呼兰河畔的这个群落真如一潭死水,没有任何波澜,没有任何色彩,只有延续千年的封建传统、民风、习俗,这传统如枷锁一样束缚着人们的梦想和情感,毒害并异化着女性的精神。她们丧失着母性甚至人性,一方面安于男性的压制与摧残,另一方面又自觉不自觉地充当起男权社会的卫道奴仆,对一切“异端”采取本能地排斥,蒙昧地扑灭所有差别与不驯。因此,当小团圆媳妇健康、活泼的人性展露出些微张扬时,她们便不惜一切地对其压制直至窒息,直至一个鲜活的生命憔悴地凋逝。
在萧红眼中,女性最大的悲哀不是因为她们经历坎坷不幸,而是她们对这种不幸的屈从和认可。
当然,在整部作品中,远不止这种女性的麻木,《呼河兰传》呈现的是整个城的麻木,这是作者对国民性的一种思考,对人性的一种剖析。
所以,人们,杜绝麻木吧!我们必须懂得生命的至高无上的价值,让一切打着任何“善良”、“关爱”幌子的戕害都永无容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