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幸阅读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长篇小说。《草房子》写出了丰富多彩,将终身难忘的校园生活,描写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我专心致志地看完了它,最令人难忘的是第一章,有桑桑的调皮捣蛋,异想天开,常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还有我最喜爱的人物—陆鹤。因为他天生就是个秃子,所以人们都叫他叫秃鹤,大家也都爱摸他的光头,他成了别人的开心果。后来由于他破坏班级荣誉,受到了大家的冷落,成了一个不受欢迎的人,这让他既伤心又不安。但在学校举行文艺汇演时,任何人都不肯演秃子的情况下,秃鹤自告奋勇地出演此角色,他细致、认真、成功地演活了伪军秃子连长,而且帮大家获得了一等奖。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读到这样让我心动的儿童小说了。放下书,抬头望见的不是窗外密集的楼房,而是油麻地的那一群草房子,和房顶上飞翔着的白色花环似的鸽群,心里充满了感动。
曹文轩《草房子》故事的发生地——油麻地,我以为是他儿时生活过的地方。我在闲翻地理课本时,发现香港有个油麻地。之后又查了一些资料,知道曹文轩曾在那里小居。他很喜欢,就纳入其小说之中。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我相信,《草房子》是永恒的,因为他代表着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美的力量。它永远能感动我们心灵最软弱的一部分,而这一切是永恒的。
另外。从功利的角度来说,《草房子》的阅读确实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曹文轩的文字是美的,是干净的,就像诗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