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孔乙己,觉得这真是一个十分令人发笑的人物:虽然饿得脸色青白,却始终不肯脱下又破又脏的长衫;对自己认识几个无用的废字沾沾自喜;以自己是个读书人而自命不凡,动辄“之乎者也”,在给小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他的那句经典的“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更是可笑至极。
再读,却更读出了这个人物的可怜:他经常遭到别人的毒打,最后因为偷了丁举人家的书被打折了双腿;咸亨酒店里的所有的人,都在有意无意地把孔乙己作为嘲弄与取笑的对象,专以揭开他的伤疤为乐。孔乙己惟一被人记起的理由,就是他还拖欠了酒店老板的十九个铜钱。最后他无声无息地从这个永远都在欺侮和嘲笑他的世界上消失了。
再仔细想想,孔乙己其实也是个清高的、善良的、单纯的人,这样的人何以却落得这样一个悲惨的结局?
你可以说那是由于他自己太迂腐了,他苦苦地维护着自己所谓读书人“身份”,甚至已经到了近乎疯狂和痴迷的程度。读了一辈子圣贤书连个秀才都没有考中,这就决定了他只能挣扎在社会的底层。而长期为应试科举而埋头苦读的生活已使他手无缚鸡之力,最后连“短衣帮”都瞧不起他,他成了人人可以随意耻笑的对象。
你也可以说小说中的“统治阶级”丁举人对他的凶残的毒打,是致他于死地的根源。这是我能理解的,因为在那个社会,他对孔乙己凶狠手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令我十分不解的是,酒店里的“短衣帮”们为什么也那么冷漠?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多一点关爱与同情?为什么像孔乙己这样一个可怜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已经被剥夺得一无所有,而人们却不肯给他一点点关心与帮助,却还要对他加以欺凌和嘲弄?
在咸亨酒店中那一再出现的“哄笑”声中,我似乎听到了鲁迅先生向人们发出一声声的“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