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的现场》试读章节:语气激昂地指出公安证据的问题,抓住公安心理的弱点,营造出一种气场,逼得检察院让步,最后为当事人赢得轻判”。这种强势而极端的辩护路数,李庄离开石家庄后,依旧一直沿用。充斥于他身上的悖论,也会引来旁观者极端反差的评论。有人觉得,在当前的司法现实下,他不仅可以看到案子的“漏洞”,还敢于明确指出来,从而达到自己的辩护目的,也算“有胆识”。更多人则认为,他的路数“太小儿科”。律师许昔龙告诉本刊记者:“据现行法律规定,提出被刑讯逼供的一方,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是徒劳的,但刑讯逼供的证据并不容易获取,除非人被打死了。”“虽然刑讯逼供是每个律师必然关注的问题,但据我所知,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因为刑讯逼供而无罪释放的成功案例。”在他看来,一般情况下在刑讯逼供上做文章,对案件的审判实质影响并不大。“在现有的司法环境下,一个职业经验丰富的刑辩律师在没有确切证据的前提下,不应该揪住这个不放,而应该把精力放在涉嫌犯罪事实与证据链上。”担任过20多年刑事法官的宣东依旧会不自觉地带有“法官思维”,他告诉本刊记者:“法官最看重的是客观、公正,律师只有在专业水平上下工夫才能博得法官的好感,也能赢得控方的尊重。”“每次辩护前,我都要先从法官、检察官两方面的角度去想想问题,对于立场公正的律师,法官会把你当做自己的参谋,而一味偏激、说辞空洞的律师并不受欢迎。”“态度要温和,在事实证据上针锋相对,才是一个好律师的做法。”虽然李庄在法庭上如此张扬,但崔双喜同样注意到,“在石家庄的时候,李庄非常注意处理跟办案单位的关系,案子归案子,不管法庭上怎么激烈,私下里他会很巧妙地化解矛盾,跟办案单位的人并不会因此结下个人恩怨”。赵国胜对此一点也不奇怪,“李庄其实还是一个懂得经营人际关系的人,如果是面对他看重的人,他说话做事还是会很注意,很有分寸”。“怎么说,石家庄也是他的根,他的家人、亲戚都在这里。”

《隐匿的现场》读后感:被隐匿的DNA张振风案的乡土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