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预计于考后2个月开始(2015年12月中下旬) ,届时,广大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具体时间我们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报道。请大家耐心等待!
 
 
 
 
成绩查询方法:
 
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点击右侧中部“CPA考试成绩查询”→选择“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入口)”→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合格标准及成绩有效期:
 
注 册会计师考试每科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 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 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合格证领取详情请关注考试吧,网校会及时搜集整理注册会计师合格证领取信息。
 
成绩复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成绩复核工作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成绩复核仅限于复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数的错登、错加等,原则上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的客观题成绩、主观题成绩和总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第五条 考生可以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第六条 财政部考办应当在考生成绩复核申请结束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进行成绩复核,并公布成绩复核结果。考生可以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6月3日起施行。2012年8月28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财考〔2012〕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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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江财会温馨提醒:
未来是自己的,成功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只要你坚持一点点,梦想就离你近一点点。CPA考试正在进行中,考生们赶紧行动起来!多听网课,多看辅导书!多做习题!2015年CPA考试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