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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门的意思和发音,
基本解释
2010年3月中下旬起,河南安阳、新乡、焦作三市大批车辆发生故障,有4S店检测分析后认为,中石化生产销售的93#乙醇汽油不达标。这是国内最大的成品油供应商中石化近期自香港“的士死火事件”后的第二桩有关油品质量问题的事件。
详细解释起因
自2010年3月中下旬,河南焦作、新乡、安阳等多家汽车4S店接到了大量故障车辆,这些故障车辆都有着相近的“病例体征”:轻则加油不顺、冒黑烟、尾气刺鼻,重则无法启动、零件损坏。 而且这些汽车大部分是开了1万公里以内的新车,但汽车的润滑系统被破坏,导致气门声音发响,一些发动机的部分部件如活塞环、活塞连杆生锈等。问题汽车涉及到了一汽大众、北京现代、上海大众、奇瑞汽车、东风日产、上汽通用、广汽本田和东风本田等多个品牌。为此,4S店怀疑是乙醇汽油不达标所致,并已将油品送验。
进展
中石化汽油门事件截至目前已经影响到上万辆汽车。中石化分站也发生多起车主围堵加油站和大楼事件。
除了4S店送检油品,中石化也已经责令河南分公司调查“河南汽油质量门”涉及的93#乙醇汽油质量问题,河南省分公司组成由质监部门、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媒体等组成的专项调查组,对产品、物流等进行系统调查。
据中石化介绍,目前这一汽油质量问题仅局限在河南省内,由于目前北京已使用京标IV汽油,因此也不存在上述问题。
4月初,中石化河南安阳分公司声明称,已开始对车主损失的油费和清洗费进行理赔。这份声明称:国II乙醇汽油向国III乙醇汽油过渡期间,公司向汽油中添加了环保添加剂,现在车辆出现的问题是过渡期间的正常现象。
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之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根据调查结果认定,前一段出现的安阳加油质量事件,是一起安阳石油分公司油库在质检环节上管理不善、把关不严、操作失误造成的严重质量事件。
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总经理田中山向消费者90度深鞠躬致歉。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一系列认定补偿已经推出并紧张有序开展,约半个月内完成。安阳地区还将享受每升1角的加油优惠。
结果
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召开媒体沟通会,并委托人民网向广大消费者公布调查结果。来函如下:
3月下旬,一些车辆在使用我公司所属安阳石油分公司部分加油站93号乙醇汽油后,出现汽车抖动、燃料燃烧不完全、油耗增大、尾气排放异常、汽油颜色变黄或变红等现象。部分消费者对93号乙醇汽油的质量提出了投诉,部分新闻媒体对此事件进行了关注。4月18日,我公司成立专项调查组赴安阳进行调查。
经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安阳石油分公司油库在质检环节上管理不善、把关不严、操作失误造成的严重质量事件。此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安阳石油分公司油库在3月下旬外购93号乙醇汽油入库质检环节把关不严,操作失误,使这批外购的93号乙醇汽油入库并供应市场,导致该批次部分存在质量问题的93号乙醇汽油流入市场。在部分客户投诉后,仍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处置,给部分车辆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经技术专家组对发生故障车辆油样和加油站罐底油进行抽样检验,确定该批次油品溶剂洗胶质和锰含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我们对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受损车主致以表示最诚挚的歉意。为妥善处理好安阳石油分公司该批次93号问题乙醇汽油造成车辆故障的售后服务工作,我公司已制定了具体的补偿原则和办法。并邀请安阳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公证处、消费者协会、维修技师组成第三方认定组织,共同参与受理、登记、确认、维修等补偿工作,妥善处理故障车辆善后问题。
据我公司组织相关专家检测调查,引起此次质量事件的93#乙醇汽油的溶剂洗胶质为34.0mg/100mL,高于乙醇汽油国家标准不大于5mg/100mL的要求;乙醇汽油锰含量为0.022g/L,高于乙醇汽油国家标准不大于0.018g/L的要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有关专家认为,溶剂洗胶质含量高,易引起汽车燃油喷射系统及进气阀结焦、堵塞喷油嘴、汽车缸内沉积物增多,可能导致上述异常现象。同时也认为,发动机内的溶剂洗胶质经过专业清洗能够清除干净。至于个别4S店有关锰超标98倍的说法,与事实不符,有悖于科学实验。
在媒体沟通会上,我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开对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受损车主表示最诚挚的歉意,并现场表示已对安阳石油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停职,正在接受公司纪委的调查,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于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质优量足、诚信经营是中国石化对我们所有销售公司的要求,也是我公司的生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是我公司不懈的追求。我们将认真汲取此事件的深刻教训,痛定思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质量保证体系,规范操作流程,适时推出优惠活动,用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用户,主动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油品进行检测,欢迎广大消费者监督。
事件暴露问题
中石化近年来快速扩张加油站,但内部管理体系的更新和完善却没有跟上,本身也存在诸多问题,之前其合营加油站存在的问题一直遭到诟病,而最近其自营加油站也问题频现,可见其内部管理的问题、监管不力等已经较为突出。
事件补偿办法
在4月27日的新闻媒体沟通会上,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新闻发言人杜予斌公布了中石化问题汽油事件的补偿原则和办法。无卡车主加油后没有索取发票,经过第三方认定组织进行技术鉴别后,也可进行补偿。
事件发生后,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确定高度负责、实事求是、合理补偿、第三方认定的原则来进行补偿。将本着顾客至上、高度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偿办法;对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因油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据实补偿;对因93#乙醇汽油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补偿;邀请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公证处、消费者协会、维修技师组成第三方认定组织,共同参与受理、登记、确认、维修等补偿工作,妥善处理故障车辆善后问题。
补偿范围是2010年3月21日~3月31日在安阳石油分公司第4、第13、第39等加油站加注93#问题乙醇汽油的车辆。补偿包括清洗油路、清洗喷油嘴、清洗节气门、补偿油品及其它。
对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是加注了安阳石油分公司第4、第13、第39等加油站93#问题乙醇汽油后遭受损失的车主,将立即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补偿。
针对有记者提出的无卡车主加油后没有索取发票现象,该公司特别提出,对暂不能证明车辆损失是加了93#问题乙醇汽油而遭受损失的车主,第三方认定组织将及时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别,鉴别后确认确属加了安阳石油分公司第4、第13、第39等加油站93#问题乙醇汽油造成的,按照同样办法进行补偿。经第三方认定组织鉴定不具备补偿资格的,不予补偿。
具体补偿工作程序如下:
1.畅通受理通道。在安阳市区设立1个集中受理点(安阳市北环路与平原路交叉口西1.9公里处路南),接待消费者现场咨询及故障受理;开通两部24小时受理电话,接受消费者电话咨询。
2.受理车辆登记。消费者凭加油发票、车辆行驶证、驾驶证或身份证到受理点,由第三方认定组织根据车辆症状,共同对故障车辆进行认定和登记,由受理点现场工作人员开具修理单。
3.确认车辆故障。消费者持修理单至第三方认定组织指定的汽车维修企业,经第三方认定组织检查鉴定,对故障车辆确定维修项目,消费者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4.故障车辆维修。汽车维修企业按照确认的故障项目对车辆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统一由我方与汽车维修企业结算。
5.油品补偿。消费者凭直接或间接的有效证据,由第三方认定组织认定后,由中石化方开具补油单,可以提供消费者愿意接受的、方便消费者的方式进行补油。
6.补偿结束。修理结束后,第三方认定组织、消费者及中石化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为了尽快解决消费者的困难,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承诺,力争在本新闻媒体沟通会结束后的半个月内补偿完毕。另外,对于近期新乡等地发生部分消费者的投诉,该公司表示高度重视,将迅即展开调查。如果确实发现油品质量存在问题,将尽快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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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奔的意思及读音,
qī bēn 基本解释
《左传·成公七年》:“ 子重 子反 於是乎一岁七奔命。”谓一岁中七次奔走应命。后以“七奔”谓一再奔波。 南朝 宋 鲍照 《代东武吟》:“密涂亘万里,寧岁犹七奔。” 唐 王维 《和陈监四郎秋雨中思从弟据》:“逸兴方三接,衰颜强七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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谴戒的意思和发音,
基本解释
亦作“ 谴诫 ”。谴责告戒。《后汉书·皇甫规传》:“而地震之后,雾气白浊,日月不光,旱魃为虐,大贼从横,流血丹野,庶品不安,谴诫累至,殆以姦臣权重之所致也。”《晋书·元帝纪》:“雷震暴雨,盖天灾谴戒,所以彰朕之不德也。” 宋 欧阳修 《论罢修奉先寺等状》:“ 开宝 、 兴国 两寺塔殿,并皆焚烧荡尽,足以见天意厌土木之华侈,为陛下惜国力民财,谴戒丁寧,前后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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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移的意思,
基本解释
◎ 潜移 qiányí
英文翻译
[invistible and intangible change] 悄悄的变化,无形中的变化
潜移弗知。——[英]赫胥黎著、 严复译《天演论》1.creep
详细解释(1).无形中变化。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练字》:“《尚书大传》有‘别风淮雨’,《帝王世纪》云‘列风淫雨’。别列淮淫,字似潜移。” 宋 陆游 《无题》诗:“新春欲近犹贪喜,旧爱潜移不自知。” 清 刘大櫆 《卢氏二母传》:“所以同其忧喜,而潜移其嫉妒也。”
(2).暗中移动。 宋 乐史 《杨太真外传》卷下:“上皇密令中官潜移葬之於他所。”《资治通鉴·隋文帝开皇十八年》:“ 延州 刺史 独孤陀 有婢曰 徐阿尼 ,事猫鬼,能使之杀人,云每杀人,则死家财物潜移於畜猫鬼家。” 明 都穆 《都公谭纂》卷上:“ 杨翁 勿之信,固强之不可,术士潜移祠中炉置 杨 第, 杨翁 质实,不知术士之为也。” -
潜匿的意思及读音,
基本解释
◎ 潜匿 qiánnì
近义词
[go into hiding] 潜藏隐匿埋没、潜伏、藏匿、湮没、隐蔽、隐秘、荫蔽、隐藏、埋伏、匿伏、窜伏
英文翻译1.hide; go into hiding
详细解释亦作“潜匿”。隐藏。《初学记》卷二引 晋 傅玄 《喜霁赋》:“悦氛电之潜匿兮,乐天鉴之孔明。”《资治通鉴·隋恭帝义宁元年》:“我一妇人,易以潜匿,当自为计。”《清史稿·兵志四》:“诚恐 江南 、 安徽 、 河南 、 山东 从前被兵处所,不免伏莽潜匿,乘隙为害。” 何其芳 《画梦录·岩》:“于是极端的苦辛遂潜匿于一个无语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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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是什么意思,
基本解释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详细解释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
(一)破产案件的适用程序
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这里所说的司法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
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5)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二)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
破产法第2条规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与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破产法将适用主体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再区分是否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这其中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
此外,破产法附则中对于国有企业破产、金融机构破产和非法人组织破产还有特别规定(参见本章第十一节)。
破产原因
概述
破产原因是适用破产程序所依据的特定法律事实。它是法院进行破产宣告所依据的特定事实状态。按照现行法律,它也是破产案件受理的实质条件。
特点
(1)它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事实状态。
(2)它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状态。作为破产原因的法律事实,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复合的。
目前,各国关于破产原因的立法通例,是采用单一规定,即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唯一原因。而破产法第2条第1款采用了复合规定和单一规定并存的方式。
复合规定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无力偿债,国际上也称作“非流动性”,又称“现金流标准”,其含义是“债务人已全面停止偿付到期债务,而且没有充足的现金流量偿付正常营业过程中到期的现有债务”。无力偿债的认定,不以债权人已经提出清偿请求为必要条件。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又称“资不抵债”,国际上称作“资产负债表标准”,主要是指企业法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全部资产之和小于其对外的全部债务。这一标准的依据是:资不抵债即表明遇到财务困难。但是,由于这一标准依赖于受债务人控制的资料,因此,采用资产负债表标准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能够证明企业同时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时,企业有充分理由适用破产程序。此时,如果企业管理层既不申请破产,又不采取积极措施对企业实施拯救,造成企业财产流失,甚至实施导致企业责任财产减少的资产处分或个别清偿的行为,致使债权人权益受损,相关责任人员应当依照破产法第125、128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单一规定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替代“资不抵债”作为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列的条件,是对后者的一个限定。根据这一限定,一时不能支付但仍有偿付能力的企业不适用破产程序。
本项标准代表了破产法起草的一个指导思想,即鼓励适用破产程序,特别是再建型的破产程序(重整、和解),以积极清理债务,避免社会中大量的债务积淀和资产闲置,并减少企业长期困境下的道德风险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外,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其破产重整或者清算。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合伙企业法第92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这些也属于单一规定。
破产案件的管辖
地域管辖
破产法第3条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住所地,根据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级别管辖
破产法未规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根据司法解释,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移送管辖
根据司法解释,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破产案件中的裁定
在破产案件中,法院对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作出的裁判,一律采用裁定的形式。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中的裁定主要用于以下事项:受理或不受理破产申请;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的债权;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确定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特定事项;开始重整程序;终止重整程序;批准延期提交重整计划;批准重整计划;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开始和解程序;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终止和解程序;确认和解协议无效;终止执行和解协议;认可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破产宣告;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终结破产程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破产判决、裁定。
根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对破产案件作出的裁定,除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当事人对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是,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司法解释还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指导和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职责。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的裁定确有错误,应当通知其依法纠正。必要时可以裁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裁定。
破产案件中的公告
在破产案件中,法院通过公告形式,将重大的程序性事件公之于众。按照现行规定,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中需要公告的事项有:受理破产案件;开始重整程序;终止重整程序;开始和解程序;终止和解程序;破产宣告;终结破产程序。
公告方式有两种:(1)在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张贴。(2)根据具体案情(如债权人所分布的区域、破产财产所在的区域等),在地方或全国性报刊上登载。这两种方式应当同时采用。张贴的公告,应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公告不同于通知。通知的对象是特定的。故其效力的发生以送达为条件。公告的对象是不特定的,故其效力的发生仅以发布为条件。因此,对于已经发布的公告,所有当事人均视为已得知,并自动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公告后向债务人交付财产的,不免除其向管理人交付财产的义务。
跨境破产
关于破产程序的域外效力,存在着两种主张。属地主义主张,域内的破产程序不对债务人位于域外的财产直接发生效力;同样,域外的破产程序也不对债务人位于域内的财产直接发生效力。普及主义则主张承认域内破产程序的域外效力和域外破产程序的域内效力,以便使债权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破产法第5条对跨国界破产问题采用的是有限的普及主义原则。根据该条规定,首先,我国境内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我国境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其次,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当事人申请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我国法院在审查后予以有条件的承认和执行,其审查的依据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是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的条件是: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我国境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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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冲门的意思及读音,
qī chōng mén 基本解释
中医学名词。指消化系统中七个冲要之门。《难经·四十四难》:“唇为飞门,齿为户门,会厌为吸门,胃为賁门,太仓下口为幽门,大肠、小肠会为阑门,下极为魄门,故曰七衝门也。”太仓,胃的别称。下极,指肛门。
英文翻译1.seven important port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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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臣的意思和发音,
qī chén 基本解释
(1).《孝经·谏诤》:“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 郑玄 注:“七人谓三公及左辅、右弼、前疑、后丞。” 唐玄宗 注:“争谓諫也。”后以“七臣”泛指谏臣。《后汉书·刘瑜传》:“惟陛下设置七臣,以广諫道。”
(2).七种人臣。即法臣、饰臣、侵臣、谄臣、愚臣、姦臣、乱臣。《管子·七臣七主》:“或以平虚,请论七主之过,得六过一是,以还自镜,以知得失,以绳七臣。” 郭沫若 等集校:“七臣正具六过一是,即法臣、饰臣、侵臣、谄臣、愚臣、姦臣、乱臣。”参阅《管子·七臣七主》。
(3).七位人臣。《文选·陆机<五等论>》:“在 周 之衰,难兴王室,放命者七臣,干位者三子。” 李善 注:“七臣: 蔿国 、 边伯 、 詹父 、 子禽 、 祝跪 及 頽叔桃子 、 宾起 。” -
期货基金的意思及读音,
基本解释
简介
期货基金是一种以期货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期货是一种合约,只需一定的保证金(一般为5%-10%)即可买进合约。期货可以用来套期保值,也可以以小博大,如果预测准确,短期能够获得很高的投资回报;如果预测不准,遭受的损失也很大,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因此,期货基金也是一种高风险的基金。
期货是指双方约定在将来的某一时间根据合同中的内容对某种特定的货物或金融资产进行交易,而这样的货物即位期货.
详细解释期货基金的作用
1,对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2,对代销机构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
3,对投资者开拓投资渠道,扩大投资的选择范围,适应了投资者多样性的投资动机,交易动机和利益的需求,一般来说能为投资者提供获得较高收益的可能性。
期货投资基金的特点和功能
期货投资基金在国外可以得到快速的发展,这反映了一种市场的力量,说明在客观上存在着对期货投资基金的巨大需求,而产生这种巨大需求的原因正在于期货投资基金所具有的其他投资工具所不具有的特点和功能。具体而言,我们可以将期货投资基金的作用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中小投资者而言,期货投资基金为他们提供了一种进入期货市场的方式。期货投资基金具有期货交易和基金的双重特征。中小投资者通过期货基金这种方式进入期货市场可以享受期货交易和基金管理的双重优势。
(二)对机构投资者而言,期货投资基金为他们提供了改善和优化投资组合的极佳工具。期货投资基金更为重要的功能是对于投资组合而言,它可以起到改善和优化传统投资组合的作用,这一点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意义重大。
(三)对传统投资者而言,期货投资基金为他们提供了规避股市风险的另类投资渠道。期货投资由于其特殊的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风险放大机制,因而在传统投资者眼中是一种比股票和债券投资风险高的多的投资方式,因而人们往往认为期货投资基金也比证券基金有更高的风险性。诚然,就个人投资者而言情况确实如此,但是就期货投资基金而言这却是一种误解。此外更重要的是,由于期货投资同股票投资的零相关甚至负相关性,在股市遭遇系统性风险而大跌的时候,同期的期货投资基金却不受影响甚至表现优越。这样期货基金就成为大资金规避股市风险的绝好投资工具。
(四)对稳健投资者而言,期货投资基金为他们在全球进行风险分散提供了可能。
全球期货交易所的建立以及相应不断增加的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使得期货投资基金经理们既可以通过品种也可以通过地域来分散他们的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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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珍是什么意思和近义词,
基本解释
亦作“潜珍”。1.谓龙。 宋 苏轼 《送程之邵签判赴阙》诗:“林深伏猛在,岸改潜珍移。” 王文诰 辑引 赵次公 曰:“潜珍以言龙。”
(2).隐藏的珍宝。 周立波 《新区石油战士赞歌》:“芦苇丛边安钻塔,荷花荡底觅潜珍。” -
潜运的意思和发音,
基本解释
(1).深谋。 汉 马融 《忠经·冢臣》:“夫忠者……在乎沉谋潜运,正国安人。” 唐 高适 《狄梁公》诗:“昌言太后朝,潜运储君策。”
(2).悄悄运转。 南朝 梁 王屮 《头陀寺碑文》:“一音称物,宫商潜运。” -
潜英的意思及读音,
基本解释
传说中的一种海石。 晋 王嘉 《拾遗记·前汉上》:“暗海有潜英之石,其色青,轻如毛羽,寒盛则石温,暑盛则石冷,刻之为人像,神悟不异真人。” 唐 陈至 《荐冰》诗:“色静澄三酒,光寒肃两楹。形盐非近进,玉豆为潜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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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消的意思和发音,
基本解释
暗中消除。 唐 元稹 《崔弘礼郑州刺史制》:“ 春秋 时 郑 多良士,是以师子 大叔 之政,而羣盗之气潜消。”《老残游记》第十一回:“南革之乱……至庚戌,辰戌一冲而爆发,然其兴也渐进,其灭也潜消,南方之强也。” 志达 《保满与排满》:“在 满 人而言 满 汉 平等,不过以此説笼络 汉 民,以潜消其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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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夫妻的意思,
基本解释
契约夫妻指夫妻双方以契约方式来维护婚姻的安全,来保障婚姻破裂后自己的财产利益。专家称契约并不是保护婚姻的“良药”。
详细解释概述
书籍
“婚姻不仅是个人的爱情故事,也是最严格的社会和经济契约。”这是美国最新畅销书《定终身》中对婚姻的一句经典解读。
影视
“在我的眼里,所有的夫妻都是契约关系,只是那契约的内容不一样而已。我承认,一张有年薪制的‘结婚纸’是不正常的,但是我们两个人,各求所需各取所得。”这是正在央视一套热播的电视剧《老大的幸福》中,老二傅吉安的妻子明月的一段台词。傅吉安和明月虽然是夫妻,但两人之间有个契约,傅吉安给明月开50万元的年薪,明月负责在傅吉安需要的时候陪他出去应酬。
法律规定
电视剧《老大的幸福》中的契约夫妻
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有夫妻订约权。夫妻订约权,是指夫妻之间相互订立契约的权利。它虽然大多涉及财产关系的,但就其基本性质而言,仍是夫妻人身关系的一种体现。从法学上,通常将夫妻财产契约视为婚姻身份的“从契约”。夫妻契约也不排除人身方面的内容,如别居协议等。各国大多肯定了夫妻间的订约权,允许夫妻于婚姻期间可以随时撤销其契约,但以不侵害第三人的利益为前提。中国的还只是将夫妻订约权限定在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
类型
夫妻忠诚契约
夫妻双方签署“协议书”一份,对婚前、婚后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并约定婚后在共同生活期间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有道德观和责任感。
反家庭暴力契约
婚后,为了避免家庭暴力,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书”。
财产契约
夫妻双方为了离婚后财产的分配而签订的契约。
解决户口契约
夫妻双方约定,一方获得当地户口后,必须为另一方解决当地户口问题。
典型案例
案例一:夫妻忠诚契约
余某与前妻离婚后1999年通过征婚与王女士相识并结婚。由于双方均系再婚,为慎重起见签署“协议书”一份,对婚前、婚后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并约定婚后在共同生活期间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有道德观和责任感。为此,该协议第3项“违约责任”部分的第2条还专门强调:“若一方在婚期内由于道德品质上的问题,出现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婚外情,并要以事实为依据),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经济赔偿。作为一方对另一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等赔偿,双方商定金额为30万元。”
不久,王女士发现余某有了外遇。二人离婚后,王女士以余某违反夫妻间的“忠诚契约”为由起诉,要求法院判令余某支付违约金30万元。丰台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订立的夫妻忠诚契约有效,判决余某支付王女士30万元。余某上诉,后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余某给付王女士25万元。
案例二:反家庭暴力契约
田女士和曹先生2007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因田女士和婆婆关系处理不好,经常发生口角。在又一次婆媳争吵之后,曹先生动手打了她。为此夫妻之间爆发了一场“战争”:田女士坚持要离婚。在亲戚朋友的调解下,曹先生向田女士道歉,并保证以后不再动手打人。在田女士的要求下,曹先生写下保证书,称如果再打人,就支付给田女士1万元赔偿金。但是没过一个月,他又再次动手,田女士受伤住进了医院。
出院后,田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曹先生按约定支付她1万元。审理过程中,曹先生同意离婚。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并判决曹先生按约定支付田女士1万元。
案例三:财产契约
齐某和甄小姐恋爱期间,两人以齐某的名义按揭购买了位于丰台区的一套房屋并在此长期同居生活。2007年11月30日,齐某正式向甄小姐提出分手。同日,两人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两人共同出资购买所住房屋,双方共同拥有所有权。此外,齐某还签署了一份声明,再次确认了涉诉房产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承担费用的事实,并称结合房价涨幅将甄小姐对房屋的份额折合人民币22万元,而他无力折抵现金给甄小姐,故以限期免费居住权的方式补偿,准许甄小姐免费居住该房至2034年3月1日。
2008年3月,齐某起诉至法院,称涉诉房产是他的个人财产,由于自己的重大误解才签署了协议和声明,其内容亦显失公平,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该协议和声明。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协议与声明均为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之情形,最终驳回了齐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四:解决户口契约
孙先生和郑女士婚后共同在北京打拼。1999年郑女士考取了研究生,孙先生供妻子拿到了硕士学位。可郑女士读完了硕士还想接着读博士,说读了博士就可以解决两个人的北京户口。孙先生担心妻子读博后和自己的差距越来越大,万一自己的户口解决不了,这么多年的心血也白费了。2001年,两人达成口头协议,孙先生继续供妻子读博士,郑女士博士毕业后帮孙先生解决北京市户口。
从那时至2008年间,孙先生负担了家庭全部开支,同时还偿还了家里的房屋贷款。但是,郑女士读完博士又做了博士后,一直没有履行承诺帮丈夫解决户口问题。2009年7月,孙先生称妻子不履行协议的行为令他很受伤,起诉要求离婚。 郑女士不同意离婚。丰台法院审理后认定,两人夫妻感情基础较好,孙先生的诉讼理由不足,予以驳回。
思考
契约并不是保护婚姻的“良药”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有一句名言--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纵观世界各国的婚姻制度,似乎也印证了这一论断。婚姻关系涉及伦理道德,各国的立法也极力避免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干预婚姻家庭领域,例如中国合同法第二条就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但是,随着私权利越来越受到尊重,夫妻之间以契约方式设定彼此权利义务的情况越来越多。这些协议大都有着共同的特点——即身份权与财产权紧密结合,并常常以财产利益归属作为协议的最终法律后果。现代婚姻变得如此脆弱,山盟海誓已让人没有了安全感,人们更加倾向于以契约方式来维护婚姻的安全,来保障婚姻破裂后自己的财产利益。
而就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对契约的效力认定不一而足。有的以当事人平等自愿、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为由予以认可;有的以婚姻家庭领域不能以合同关系调整为由认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婚姻契约的出现并非一个偶然现象,也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可以说,契约并不是保护婚姻的一剂“良药”,也并不能拴住婚姻的翅膀,夫妻之间的互敬互爱、互相信任、精心经营,方能让婚姻踏实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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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地的意思及读音,
qī dì 基本解释
佛教语。即远行地。菩萨十地之七。在此阶位,菩萨远离三界生死烦恼,成就方便智慧,证得无相空寂。亦称已作地。相当于小乘罗汉果的阶位。见《大智度论》卷七五。《华严经·十地品》:“菩萨摩訶萨修此妙行,如是方便慧现前故,名为入七地……深智慧定心,具行六地巳;一时生方便,智慧入七地。” 隋 慧远 《大乘义章》卷十四:“此从二地乃至七地,修道剪障,名断烦恼。” 汤用彤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十七章:“谓七地始得无生,是时已悟理。但至于十地,金刚心现,乃证体而作佛。”参见“ 十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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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君子事件的意思,
基本解释
七君子事件发生在1936年11月23日凌晨,当时南京国民政府在上海逮捕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和执行委员沈钧儒、王造时、李公朴、沙千里、章乃器、邹韬奋﹑史良等七人,因为被捕的是当时公认的社会贤达,史称七君子事件。
详细解释背景
九一八事件发生后,国民党当时并没有极力抵抗,随后中国各地掀起了抗日救国运动的浪潮。1936年5月31日,马相伯﹑宋庆龄﹑何香凝﹑沈钧儒﹑章乃器等人在上海宣布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发表宣言,通过《抗日救国初步政治纲领》,向全国各党各派建议:立即停止军事冲突,释放政治犯,各党各派立即派遣正式代表进行谈判,制定共同救国纲领,建立一个统一的抗日政权等。当时选举了马相伯、宋庆龄、何香凝、沈钧儒、邹韬奋、章乃器、史良、王造时、李公朴、沙千里、陶行知等人担任执行委员。
事件
当年7月15日,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陶行知联名发表《团结御侮的基本条件与最低要求》呼应中共停止内战、组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要求国民党停止剿共。而11月12日救国会举行了孙中山的纪念活动,担任主席团成员的史良也要求国民党政府停止内战、联俄容共、扶助农工。救国会多次同情中共的举动惹恼了当时急於清共的国民党,也得罪了上海的日军。当时日本驻沪总领事若杉即命令领事约见国民党上海市政府秘书长俞鸿钧,要求逮捕救国会成员。南京国民政府于11月23日上午,以“危害民国”罪在上海逮捕了救国会领导人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史良、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等7位救国会的领导人。移送苏州江苏省高等法院羁押。由于7人都具有专业的社会地位,因此被称为「七君子事件」。
这一事件激起了中国共产党人﹑全国人民和国内外各方面人士的强烈抗议和谴责。宋庆龄﹑何香凝﹑张学良﹑杨虎城和国际友人罗素﹑杜威﹑爱因斯坦等纷纷要求无条件释放沈钧儒等人。但蒋介石政府拒不释放,且于1937年4月3日向沈等提出起诉书,并于6月11日和25日在江苏省高等法院两次开庭审讯。沈钧儒等人坚持抗日救国立场,在狱中和法庭上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中国共产党和社会各界人士在全国开展了广泛的营救运动。6月25日,宋庆龄﹑何香凝﹑胡愈之等16人发起“救国入狱运动”,要求入狱与沉钧儒等人一起受监禁。“七七”事变爆发后,蒋介石政府于 7月31日宣布具保释放沈钧儒等七人,并于1939年2月最后撤销了起诉书。
事件过程
1936年11月22日深夜,救国会七位负责人,沈钧儒、李公仆、沙千里、史良、王造时、章乃器、邹韬奋被国民党政府逮捕。11月24日,国民党上海市政府发出布告,宣布他们的“罪行”:“李公仆等自从非法组织所谓‘上海各界救国会’后,托名救国,肆意造谣,其用意无非欲削弱人民对于政府之信仰,近且勾结‘赤匪’妄倡人民阵线,煽动阶级斗争,更主张推翻国民政府,改组国防政府,种种谬说均可复按。” 沈钧儒等七人都是文化界知名人士。他们从事的抗日救亡活动,顺应民心,代表民意。国民党政府罗织的“罪行”,说到底无非只是“谬说”。以言论治罪本身违反法制,何况种种“谬说”未必可以“复按”。
消息传出,全国哗然。北平文化教育界进步人士李达、许春裳等107人;天津文化界、暹罗(今泰国)华侨文化界200余人;新加坡全体华侨纷纷致电国民党政府,要求立即释放他们。著名作家罗曼·罗兰、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等世界名人也向国民党政府提出了抗议。
北平各大、中学校的学生听到这个消息,特地罢课两天,派出5名代表赴南京请愿。12月12日,北平学生举行大示威,高呼“争取爱国自由、释放爱国领袖”等口号。全国许多报纸把他们称为“七君子”,把他们的案件称为“爱国无罪”案。
按照国民党政府法律规定,侦讯时间以两个月为限,必要时可以延长两个月。沈钧儒等七人一身正气,光明磊落,国民党办案人员侦无可侦,讯无可讯,只得延长羁押两个月。1937年4月4日,也就是法定侦查期满的最后一天的晚上八点钟,检查官才炮制出了“起诉书”。这个“起诉书”洋洋数千言,东拼西凑地捏造了“十大罪状”。邹韬奋愤怒指出:“故意罗织,入人以罪。”曾任律师的沙千里感慨地说:“我们万不料侦查了四个月之久,起诉书理由竟然如此空洞、歪曲,真是污辱了国家,污辱了神圣的职务。”
“起诉书”出笼,立即引起全国人民的愤怒抗议。宋庆龄、何香凝和各界知名人士发起“救国入狱运动”,发表“救国入狱运动宣言”,向全世界庄严表示:“中国人民决不是贪生怕死的懦夫,爱国的中国人民决不只是沈先生等七个,而有千千万万个。中国人心不死,中国永不会亡。”宋庆龄亲自率领爱国人士,携带写给国民党苏州高等法院的文件,直赴苏州高等法院“请求羁押”入狱,与七君子一道坐牢。国民党政府无可奈何,十分尴尬。
1937年6月10日,国民党政府悍然开庭,公开审理此案。那天,法院门口挤满了人群,前来瞻仰七君子风采,对他们表示敬意。法院当局见事不妙,贴出布告,改公开审讯为不公开审讯。沈钧儒等七名“被告”一致表示:这个案子根本没有秘密审讯的必要,如不公开审理,他们就拒绝答话。他们的律师向书记长传达了他们的意见,同时表示:如果当事人个个缄默,律师也将保持缄默,不发一言。
他们的律师都是来自上海的著名律师,全都是自愿前来进行义务辩护的。因此每人都有三名律师,总共21人,组成一个律师团。他们不仅要为“被告”个人进行辩护,更重要的是为保障“爱国无罪”而斗争,为全国人民争取爱国的自由。法院当局无法审理,只得答应“被告”要求,把“被告”家属和新闻记者放进来。
“起诉书”又臭又长,全然建立在诬陷、歪曲的基础上,因此破绽百出,不堪一击。
沈钧儒等七人于1936年11月22日被捕入狱;1936年12月12日爆发了“西安事变”。他们不可能与张学良、杨虎城“联络接洽”。“起诉书”却无中生有地把西安事变列为他们的“罪状”之一。法院当局借口救国会曾于11月间致电,吁请张学良出兵援助绥远抗战,诬陷他们“勾结军人,图谋轨外行动”,“酿成巨变,国本几乎动摇”。西安事变中张学良发表通电提出八项主张,其中第三条为“立即释放上海被捕之爱国领袖”。这就构成了彼此“勾结”的“证据”。这可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沈钧儒头一个受审,他义正辞严作了回答:“我们发电报给张学良,是为绥远事件共同抗日,同电还给国民政府和傅作义、宋哲元,希望他们一起督促中央抗日。至于拿西安事变的责任加在我们身上,我本人很奇怪,应请审判长传张学良作证。”
邹韬奋也据理进行驳斥。他指着电报说道:“这个电报内容明明说希望张学良‘请命中央援绥抗日’,并非叫他进行‘兵谏’,并同时还打了同样电报给国民政府和傅作义,为什么不说勾结国民政府?为什么勾结国民政府不管,而单问张学良?”
辩护律师接着说:“起诉书中所谓‘勾结’,所谓‘互相联络’,是什么意思。这是双方的事,现在只问单方,怎可判罪?所以无论如何,非向张学良调查不可。”
这无异给法院当局将了一军。西安事变中,蒋介石表示“宽恕”张学良、杨虎城,“既往不究”,可是张学良陪同他返回南京,蒋介石就把张学良软禁起来。怎会让张学良到苏州法院“作证”呢?
审判闹剧演不下去了。不久,爆发了“七七事变”,国民政府于1937年7月31日释放了这七位爱国领袖。
事后发展
虽然中国共产党、民主人士当时极力奔走、营救因为同情中共而入狱的七君子,但这七人在中共建立新中国之后,大多没有获得比较好的待遇。
邹韬奋:1944年7月24日死於上海。
李公朴:1946年7月11日在昆明遭到国民党特工枪击身亡。
沈钧儒: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1963年6月11日在北京医院病逝。
王造时:被打为右派,1969年1月14日在狱中悲愤而死。
章乃器:1957年起被当成右派,文革期间曾被打到体无完肤、奄奄一息。 1975年虽然被摘帽,1977年5月13日病逝於北京医院。
沙千里:1982年4月26日辞世,幸运逃过反右及文革。
史良:1985年9月6日於北京病故。文革时曾经遭到抄家,后来受到周恩来保护才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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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食的意思,
基本解释
(1).努力加餐。《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太子知王常欲废己立其弟 孝 ,乃谓王曰:‘ 孝 与王御者姦, 无采 与奴姦,王彊食,请上书。’”《汉书·赵充国传》:“将军强食,慎兵事,自爱!”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一》:“伏望为宗庙社稷,割哀强食。”
(2).饮食过量。 曾慥 《类说》卷四九引《修真祕诀·养性》:“莫强食,莫强酒。” -
强会的意思和发音,
基本解释
能干。 元 无名氏 《黄鹤楼》第四折:“我跟前莫得夸强会。” 元 王子一 《误入桃源》第三折:“休得要夸强会,瞒神諕鬼,大古里人善得人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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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合和成是什么意思,
基本解释
旧时断案用语。谓男子始以暴力求合于女子,后得与之和奸。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鞫奸》:“如但始而闻声,邻人方且窃听;忽喧声乍止,是始强而终以和成者也……按律以强合、以和成犹非强之文,则不得以强坐绞矣。或曰,强合和成,盖谓初次强合,后皆和成,非指此一次而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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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干的意思及反义词,
基本解释
◎ 强干 qiánggàn
英文翻译
[competent] 精明干练
强干不足1.competent; capable
详细解释亦作“彊干”。1.喻加强中央统治力量。 唐 杜甫 《舟中苦热遣怀奉呈阳中丞通简台省诸公》诗:“此流须卒斩,神器资强干。”参见“ 强干弱枝 ”。
(2).精明干练。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涉务》:“军旅之臣,取其断决有谋,强干习事。”《新唐书·李回传》:“为人彊干,所涖无不办。” 清 魏源 《圣武记》卷七:“忠顺有餘,强干不足。”
(3).强横的干人;悍仆。 宋 周密 《癸辛杂识后集·先君出宰》:“其时 李文清 方闲居於邑中,其家强干数十,把握县道,难从之请,盖无虚月。先人惟理自循,不能一一尽奉其命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