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职掌财政收支。 唐 末以重臣兼领盐铁、度支、租庸。 五代 分置盐铁使、度支使、租庸使。 宋 有户部使、度支使、盐铁使,总领国内财赋,称三司。度支使下设副使、判官, 元丰 更制后并废,事权仍归户部。参阅《唐会要·尚书省诸司下》、《续通志·职官略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