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印象最深的是杜小康,他的生活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曹文轩在这里显然是把草房子作为一种美好的象征。人的少年时代是人生阶段最有朝气,也最可的时光,活在这个季节里少男少女是人类生命力的一种象征。作者在书后“代跋”里问“如何使今天的孩子感动?”是的,这样一个命题,是时下儿童文学颇值得关注的,在一个不易被感动的时代里,为孩子们写作,是一件不易的事,今天儿童文学并不沉寂,但能感动儿童的有多少呢?真情和新鲜哪个更能吸引孩子的目光?我想《草房子》也许能感动一些孩子,书中对人性中病疾、困厄、理解、帮助等永恒的东西所倾注的感情,孩子们能从这些生动可感的文字中收获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