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习是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实习在完成了大部分专业基础课和骨干课程的学习后进行。2009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在法学院的精心组织下,在实习单位的大力支持下,2006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圆满完成了为期十周的专业实习。为了更好地搞好我院本科生的专业实习,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寻找对策,现将笔者参与指导的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实习情况总结如下。

笔者参与指导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实习点共有2位同学进行实习,均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实习。实习单位为实习生安排了具体的指导老师,在实习全过程进行了细致的指导:给学生安排具体工作,让学生参与案件讨论,指导学生制作各种法律文书,有的还安排学生跟随老师办案等。作为法学院实习指导老师,我坚持每周至少去实习点一次,与每位实习生见面,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根据发现的问题进行个别交流。实习期间,所有同学都能遵守实习纪律,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积极完成实习单位领导和指导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不参与实习单位的人事矛盾,不参加实习单位的与实习无关的活动,不对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发表意见,不对实习单位的人员品头论足;研习法律的精神,利用实习机会,观察社会,了解民情,审视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运行,收集案例。参与实习的2位同学认真对待实习,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实习纪律,参与了具体案件的办理,并做了大量事务性的工作,取得了优秀的实习成绩。实习结束后每位学生写了一份实习总结报告,并对至少一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作为实习成绩的重要参考。

布卢母分类学将学习的认知过程分为六个组成部份:知识、理解、适用、分析、归纳、评价。除知识外,其它五项都属于技能。如果依照布卢母分类学标准检视,法科学生的认知只达到知识和某程度的理解的水平,缺少对法律其它更高层次的了解。从毕业实习来看,实务界往往发现法学生不懂得适用法律,接到任务时,不能从满脑子的法律知识中找出适当的内容加以适用,这并不是意味着法学生只懂理论,不懂实务,而是学生只懂得背诵理论而不懂得活用理论,说到底,是对理论真正的了解的缺失。法律适用是依据法定程序审核证据,并从证据之间内在关系来判断、认定事实的逻辑判断推理过程,这种工作涉及到适用者的知识、经验、阅历以及思维判断能力的综合素质,善于思考、判断、勤于用脑、用心是提高法律应用水平的良方。

通过实习,同学们了解和熟悉司法机关的办理具体案件的程序和方法,初步体会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或法律工作者的基本素质要求;巩固了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进一步加深对实体法的理解和掌握,加深对各种法学条文的理解;通过参与案件讨论,制作各类司法文书等司法实践活动,提高了自己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通过实习,同学们找到了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找出了自己法学知识的欠缺,找出自己哪方面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为以后学习明确了方向,并为求职和将来正式工作做了知识和能力的准备。两位同学深刻地认识到,要取得良好的实习效果,带队老师、指导老师的引导很重要,但是最关键的还在于实习生本人要有勤学、勤问、虚心请教、主动帮忙以及协助的精神,一个勤奋、勤劳、勤快的工作者总是受人欢迎,也更最容易进步、发展。

2010届毕业生的专业实习,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实习开始的时候有的学生实习态度不够端正,存在迟到早退现象;法学院与实习单位的双向交流不够,实习方案和实习要求,全部为法学院单方面制定,对所有的实习单位均一刀切,没能反映各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