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国家线是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标准,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除了34所自主划线的学校以外,其余大学的研究生考试都要按照这个国家线的标准。2013-2011年这三年虽然距今不近不远,但是也是考研的重要依据。

      2013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B类考生*

备 注

总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总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哲学

280

38

57

270

35

53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 二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
、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 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 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中医类照顾专业: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 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 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 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 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经济学

340

49

74

330

46

69

法学

315

42

63

305

39

59

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310

40

120

300

37

111

文学

350

54

81

340

51

77

历史学

295

40

120

285

37

111

理学

290

39

59

280

36

54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295

40

60

285

37

56

农学

255

33

50

245

30

45

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

290

38

114

280

35

105

军事学

295

40

60

285

37

56

管理学

345

51

77

335

48

72

艺术学

320

34

51

310

31

47

体育学

265

34

102

255

31

93

工学照顾专业*

280

37

56

270

34

51

中医类照顾专业*

275

36

108

265

33

99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245

30

45

245

30

4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2012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B类考生*

备    注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

290

38

57

280

35

53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
二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中医类照顾专业: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经济学

340

50

75

330

47

71

法学

315

42

63

305

39

59

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300

40

120

290

37

111

文学

345

52

78

335

49

74

历史学

285

38

114

275

35

105

理学

290

38

57

280

35

53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290

38

57

280

35

53

农学

255

33

50

245

30

45

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

295

38

114

285

35

105

军事学

300

41

62

290

38

57

管理学

340

50

75

330

47

71

艺术学

315

34

51

305

31

47

体育学

265

34

102

255

31

93

工学照顾专业*

275

37

56

265

34

51

中医类照顾专业*

265

34

102

255

31

93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240

30

45

240

30

4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0分。

      2011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B类考生*

C类考生*

备    注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

295↑

40↑

60↑

285↑

38↑

57↑

275↑

35↑

53↑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C类考生:报考地处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
二区系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
三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工学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