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长春中医学院,2006年更名大学,是吉林省重点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秉承“启古纳今、厚德精术”的校训精神,突出办学特色,坚持教育创新,形成了较完整的教学、科研、医疗体系,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吉林省唯一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工、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广泛社会声誉的省属重点大学。截至2016年3月,学校设有临床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针灸推拿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院6个学院。18个本科专业。

招生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医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一级学科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凡跨门类报考及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均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医学本科主干课程。临床类各专业不接收非医科类毕业生跨专业报考。

6.报考临床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及临床医学专业型研究生。

中医硕士专业型(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专业,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只接受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型(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只接受符合临床医学(西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