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前
这一个月,我学到了很多,也深知要学的还有很多。
我感谢在这里我所接触到的每一位法官!多谢他们不倦的提携与教诲,多谢他们言传身教的表率,多谢他们亦师亦友的长者风范,才使我有了如此匪浅的受益。我珍惜在这里所得的每一点一滴的经验与真知,这将是我一生的宝贵财富。
二、理论不同于实践
在执二庭实习的一个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处理法律文书。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由此我也体会到知道了法官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法院工作人员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2、执行案件,送达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很少通知当事人到法庭领取,而是由法院工作人员出外送达,关键是送达文书的制作以及送达回证的收回,这是容不得半点错误的。由此我也体会到法律的严肃。
3、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缩小法官和群众的距离,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现社会评价与法律评价的统一。
4、其他,诸如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配和书记员们,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的事情。
为加强和巩固实习效果,我做了以下事情:
一、循序渐进。实习阶段一般时间都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还受到此阶段收案情况的影响。对此,我从整理卷宗,打号,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杂务开始,然后通过参加庭审旁听,填写与修改法律文书,熟识程序的全过程。
二、理论指导实践,理论结合实践。课堂上的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常有脱节的地方,这常是我的疑问。这让我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对此,我抓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践行的转化。
三、阶段总结。随时记录自己的心得体会,也许是粗浅的认识,也许是一点点小小的意见与建议。但就是这一点点经验与真知,才是真正的收获。及时与不同实习单位的同学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实习心得,及时分析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采取相应的措施。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个检验了自己二年来所学知识的机会,使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经验,知识也得到巩固和加深,自身业务素质也得到提高。它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其二,它开阔了我的视野,给我们展现一个全新的现实世界。实习期间,我接触了大量案件事实,对执行程序有了近一步认识,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 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其三,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老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我还能和朋友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大学生,我竭力做到最好。
但是由于是第一次参加毕业实习,尤其是第一次这么真正走进社会,我在许多方面还不够成熟,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二是,没有机会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对案件的分析相对较少。
三、仅仅是认识
以下仅仅是自己的心得体会,也许是粗浅的认识,也许是一点点小小的意见与建议,也许卑之无甚高论,但总归是一点点经验与真知:
一、对执行难的认识。执行难—直是长期困扰法院的司法难题,在社会公众的眼中,执行的顺利与否,关系到法律的权威与法院的形象。所以,判决书能否得到有效执行实在不容小觑。在执二庭实习的一个月里,我也深切体会到这一点。
在我看来,这首先应归罪于债务人法律意识淡薄,自动履行意识差。法院执结的案件中自动履行率很低,甚至有的债务人恶意逃避执行的现象比较严重。他们不仅仅设法隐匿、转移财产,甚至威胁、恐吓执行人员,以各种方式对抗法院执行,对法院执行工作造成了很大压力。其次是协助义务人不履行协助义务。有的不但不协助法院执行,反而帮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给执行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此外,特困群体案件,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难维持生计,我们的救助制度尚未健全,这种情况尤为复杂。总而言之,这其实是我国社会的诚信体系的不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严重的缺失。几年来由于多方面原因,导致整个社会诚信度降低,政府威信也受到很大冲击,有的债务人赖帐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由于诚信机制不健全,对有关涉案的单位和个人缺乏相应的惩戒措施,造成了当事人既不相信基层政府,也不相信法院,动辄越级上访的复杂局面。在我们国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当中,社会道德伦理和文化精神的领域出现了和市场经济严重不协调的杂音,我们现在社会的信用你仅仅没有得到改善,而且还走向它的反面。
由此,我认为应采用以下措施:首先,应该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清理执行积案。执行中有大量的积案,应着手一步步清理。其次,强化人性化执行。在执行时,重视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重视对被执行人相关权益的保护。尤其注意执行方式方法的合理采用,诸如,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而是预先提醒当事人履行期限已届满,要求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对一些暂时无履行能力而履行态度较好的当事人,缓冲履行期限。尤其做到反映当事人双方意见、做好当事人思想教育工作,着力消除被执行人的对抗情绪,更好地维护申请人的权益,同时有效地化解了申请人在案件执行不能时与法院执行人员的对立情绪,取得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再次,推行执行和解,提高执行工作的和解率。执行和解符合和谐理念,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案件执行工作中值得大力倡导。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中,应注重以和解促和谐,采取“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办法,提高执行案件的和解率,敦促被执行人以和解解决纠纷。
二、对群众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的认识以及对于民众诚信道德意识淡薄的认识。社会民众法制意识不强,具体说就是人们对法律一片茫然,或者即使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法院也应主动与普法、宣传部门合作,通过一些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强化宣传效果,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尤其注意对企业,银行等的负责人以及学生,青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制观念对于他们尤为重要。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的含义、知道法规的具体意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才有希望。此外,我们仍需建设社会诚信体系,不仅仅是政府诚信体制的建设。
三、执行中以合同纠纷案件为主,离婚纠纷案件有上升趋势。这些都是经过平时和法官们的探讨以及一些自己听过案子,看过的案卷所得的经验。合同纠纷中又以借贷纠纷为主,往往是一些贷款者拖欠银行贷款不还的情形,还有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数量的上升,尤其是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其中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占绝大多数。此外,我发现现在离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点: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而又以30岁以下的离婚的占多数。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尤其是因家庭矛盾引起离婚较多,特别是金钱物质与婚外情。
四、写在最后
抛弃了假期的远离课业负担的轻松与惬意,逃离了一丝百无聊赖的失落与遗憾,我选择了这段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去继续学习,充实和丰富自己……
有人说,实习,是支撑大学生活的三大支柱(理论学习、实习、毕业论文或设计)之一;也有人说,实习,是对大学所学知识的一次重要检阅;更有人说,实习,时步入社会、事业成功的练兵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