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
 
初级职称考试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无纸化考试政策
无纸化考试是指在考试时无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进行答题。
 
考试暂行规定
  •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 第二条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 第三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 第四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 第五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报名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时间
2017年全国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预计2016年11月开始,具体时间以官方报名文件为依据,届时考生请关注本地财政局官网或者直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
 
报名入口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全国统一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 。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网上报名除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浙江、山东、湖南、陕西、新疆考生通过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外,其余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考人员必须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或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进行报名。
 
报名流程
一般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现场缴费→报名成功(具体以当地会计管理机构规定为准!)
 
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报名资格审核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各地现场报名审核工作部分地区实行“考前资格审核”,部分地区实行“考后资格审核”。
 
  • 考前资格审核:北京、陕西、甘肃、黑龙江、宁夏、重庆、广西、河南、河北(系统自动审核)、山东(系统自动审核)、福建、江苏、内蒙古、贵州、辽宁、广东。考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持相关证件到具体的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其中河北、陕西、山东、辽宁是“网上自动审核+考前资格审核”;
  • 考后资格审核:云南、青海、山西、安徽、湖北、湖南、吉林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取资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 暂未公布地区:四川、海南、浙江、新疆、天津
 
报名状态确认
独立省份的报考人员,在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本省(区、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
 
其他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考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或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上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全国统一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 上的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如因本人未查询并确认报名状态而产生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考试
 
考试时间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暂未公布。
 
考试题型题量
全部采用客观题。具体如下:《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经济法基础》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总共3.5小时,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推荐阅读:
 
 
 

欢迎关注微信官网"沪江财会"(hjcaikuai),每日为您推送最新鲜的考试动态、精准、高效、全面,助您点亮人生希望,踏上会计之路!

沪江财会温馨提醒:

未来是自己的,成功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只要你坚持一点点,梦想就离你近一点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在进行中,考生们赶紧行动起来!多听网课,多看辅导书!多做习题!2016年会计从业考试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