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南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5-09-26 14:03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5〕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使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新版)进行考试。
二、网上报名访问方式:
所有考生网上报名须访问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统一入口,包括考生报名后期的所有操作。访问方式有三种:
(二)直接访问报名网址:
考生在以上三个网址中任选其一登录报名,登录报名网址首页后,请在首页中选择具体考区,并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自行完成选定考点和考试日期等工作,考生应在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结束后1小时内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方为成功有效,否则网上报名信息自行失效。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并请认真核对报名信息表上的相关内容,准考证生成以后考生信息不予修改。
三、考生注册:
2015年7月13日开始,考生可进行网上注册。
四、报名日期:
2015年7月17日9点至2015年7月21日17点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15年9月21日起,登陆报名时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生应该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收费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试费为每科50元,《珠算》考试费为30元。
七、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相关文件,报名后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规定。报名成功后,请关注“南通会计微信平台”(微信号:ntkjxh),我们将通过该平台适时发布会计考试和会计管理的相关信息。
南通市财政局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