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
 
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三、报名注册:                       
 
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全省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注册时间为7月13日至7月21日
 
四、报名时间:
 
根据省厅统一安排,我市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7日至7月21日(21日下午5:00报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有以下三种方式登录注册、报名页面:
1. 访问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点击首页右下角窗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或进入首页后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会计管理”,然后点击“会计报名”栏目下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即可进入报名网站。
2.直接访问:http: 
3.访问泰州市财政局网站(),点击首页飘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考生在以上三个网址中任选其一登录进行注册、报名,登录报名网址首页后,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界面选择报考科目、考点和考试日期。(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填报信息,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任何信息,如有信息错误后果自负。)
 
(二)网上缴费
考生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在输入个人信息1小时内,必须付款完毕,否则考生选择的考点和考试日期信息将与考生解除绑定,考生需重新选择考点和考试日期进行报名缴费。根据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苏价费[2011]47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门、珠算考试收费标准为30元,考试教材另外收费。
报名考试缴费成功后,可自行在网上通过[打印报名信息]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三)缴费发票的领取(此发票仅作为报销凭证)。
需要缴费发票的考生,本人在当日考试现场(考务办公室)领取。
 
六、考点安排及考试时间:
 
(一)考点
 
 
特别注意:根据省直管县的要求,从2015年起,泰兴市新设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区,请泰兴考生关注 “泰兴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家”栏目,考生进入报名界面后直接选择泰兴市(不再选择泰州市)报名。
 
(二)考试时间
全省2015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至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生可按我市安排选择具体考试时间。
特别注意:由于考生人数未定,避免考场闲置,我市各考点的考试场次是逐一开放(即报满后再放新的考试场次),望广大考生理解。
 
(三)珠算考试由珠算协会统一组织,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完成后,于10月10日起自行登录泰州市财政局网站,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八、教材征订:
 
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开始使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新版)进行考试,参考教材由考生自愿订购,考生在报名时同时确定购买具体科目的教材以及数量。
 
九、考试成绩查询:
 
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现场亮分方式(珠算考试除外),参加考试的人员,其三门科目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将于12月份在泰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特别提醒:1、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停电等),将会调整考试时间,请考生服从安排。2、考生考试结束后,不得自行关闭电脑(若自行关闭,后果自负)                  
 
泰州市财政局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