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回复!支付临时用工劳务费,没有发票该怎么处理?
企业雇佣季节工、临时工这种情况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企业支付雇佣的钱,我们到底按工资薪酬还是按照劳务报酬处理?
这不仅在个人所得税适用不同税目,在需不需要发票上也有很大区别。
比如企业雇用专业人员做信息系统维护工作,支付劳务费时直接列表发放即可还是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入账?
接下来我们就以图的方式给大家普及一下:
没有发票怎么办?
1、公司在外面找了一个技术人员帮单位做了一个设计,方案做完了,但是该技术人员说无法提供 发票,单位没有发票如何支付费用?
2、单位没有会计,找了一个兼职的,该兼职会计每次直接就支付了自己的费用,凭证后面什么都没有,直接做到劳务费里面了。有没有问题?
接下来我们来分析一下:
其实,上述问题我们提炼来看,归集出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劳务费列支问题!
很多企业经常寻找个人干一些项目,但是最终发票都会成为交易完成的卡点,财务规范的单位得要发票入账,而个人往往不想提供 发票的。
那么问题来了,
为什么非得要发票,公司请的人干活就不能造个表,代扣个税,然后发放?
不能!
财税2016年36号文关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但是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除外。
所以,和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为单位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支付员工的工资可以造表发放,不需要员工为单位提供 发票。
而独立劳务提供方均不属于和单位有雇佣关系的个人,应该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同时提供 正规 发票。
那我们的发票怎么办?
方法一:个人无法开具 发票,均可通过税务机关代开 的形式开具。
方法二:企业以个人的名义去代开:
针对方法二:比如公司和个人谈好税后劳务费是31000:
设:该笔酬金税前金额为X
则:个人应缴增值税A=X/(1+3%)×3%
个人应缴城建税B=X/(1+3%)×3%×7%
个人应缴个人所得税C=〔X/(1+3%)〕×(1-20%)×30%-2000
「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
由于税后报酬=税前报酬-应缴增值税-应缴城建税-应缴个人所得税
故:
31000=X-[X/(1+3%)×3%]×(1+7%)-{[X/(1+3%)]×(1-20%)×30%-2000}
求出一个税前报酬的值,那么就按照这个报酬去申请代开:
企业实际承担的费用也就是X
个人取得的劳务费就是31000
X-31000就等于交的各项税费
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劳务费X
贷:银行存款31000
其他应付款—代扣增值税A
其他应付款—代扣城建税B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C
代扣代缴税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增值税A
其他应付款—代扣城建税B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C
贷:银行存款X-31000
以上是关于几个劳务费的处理问题,希望能够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签约班【上财SIBFI名师】 | 学完重读 | 查看折扣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证+实操【上财SIBFI双考季班】 | 基础实操+初级会计职称 | 查看折扣 |
|
2019【初级会计实务】 | 查看折扣 |
更多精彩